cmsaaa wrote:是阿,法規是這樣規...(恕刪) 這點就是我跟教我開車的人一個意見不同的地方...他更極端基本上100以上的速度都只維持在10公尺內,你說的也有道理車距越短高速公路可已有越多車跑.但速度100下15公尺遇到急煞...不會太驚險嗎...
a9305093 wrote:也因此您的意見是當發現前車是龜車應立即往外側移動嗎...(恕刪) 如果計程車前面沒車,我會切換到外側車道,你和前車的距離有50公尺,應該可以讓你安全的切到外側車道。這樣你也可以回到原先的速度,不用被前車限制在95 km/h。
後車閃燈,前方及側面都有車,沒辦法加速再變換車道讓路時怎麼辦?很簡單啊,照自己的節奏開,不理他才是最安全的作法.要讓路的話,就打右側方向燈,警告後車你接下來的動態,然後收油門或輕踩煞車減速,讓右側計程車超越你之後,再變換車道躲到計程車後面就好了.人啊,不要賭氣加油亂開,會出事的.記得,以後少占用最內側車道就好.(離前車15公尺還不算逼車啦)
a9305093 wrote:在計程車還沒來前是否就該做預防...(恕刪) 如果是我行駛在內側車道,前車速度又不快,我會優先想辦法往右切並超過他,避免造成慢車集團,卡住後面的車流。如果是行駛在外車道,有時候我就跟著前車慢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