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完全顛倒解釋! 全...(恕刪) 沒錯,你顛倒解釋了,8-1-3但書,○○狀況下(條件) → 最高速限(適用那一面速限標誌?)行駛內側車道(內側車道之速限!)符合不堵塞即可。B車跟不上A車,A車根本沒有堵塞的問題,用最高速限的速度行車是沒問題的.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是指慢速小型車行駛內側車道。此為裁罰基準表所示。(當然,你可以繼續說是裁罰表錯誤,警察未依法行政,你高興就好。而道路處罰條例第33條又授權交管規則,故與交管8是沒有抵觸問題的。
小老頭兒 wrote:別人怎樣我不知道,只要我前面的車子錶速115公里就開在內線不讓。打開遠燈,照的前車駕駛眼睛痛,後照鏡爆裂的我都不管,要眼睛舒服,自己想辦法.. 人如果白目遠燈照似乎也是無感習慣了.
內線開120你閃他燈? 請問中線也有另一部120跟他併駛讓你超不了車嗎呵呵呵,基本上不太可能,中線一定是空的閣下想必就是那種我開200,其他人給我滾的駕駛吧你這樣也是占用唷tomplua wrote:開120又怎樣重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