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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魔人94狂 停紅線四晚被檢舉沒在怕的


umax wrote:
台灣人有錢買車沒錢...(恕刪)

標題應該改成
違規魔人就是狂 停紅線一晚被檢舉4次
有需要一直檢舉 一直檢舉 一直檢舉?
這是常人會有的舉動?
衛福部 要不要介入調查一下?
沒車位也跟人家開車

當花錢租車位的都傻子就對了

記者一般沒事會知道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嗎

內容還避重就輕,不同日期還說是同一晚

是不是認識的啊?

台灣真的要有車位證明才能買車

管你是真實車位還是掛名的還是怎樣

掛名也是要付人家錢~然後就不要被抓到

停紅線也在跟人大聲,有種就叫里長申請紅線取消

hseuan wrote:
有需要一直檢舉 一直檢舉 一直檢舉?
這是常人會有的舉動?
衛福部 要不要介入調查一下?

有必要一直違規*4?
這種有違法傾向的
警察局要不要預防性雞鴨一下
雲林縣的警方實在太不通人情了.
還是搬來台北市吧,比鄉下的警察還有人情味.

看到沒有,我檢舉違規在巷口轉角線處違停的車輛,
警方是怎樣回覆的.

我人在現場覺得被妨礙,因此拍照並且具名檢舉.

這位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的警員,自己幻想違規狀況沒有危害交通安全與秩序,
想方設法還找出法條規定,找出依據,替違規者開脫,不開罰單.
台北市才是幸福城市.

許多人說得沒錯,紅線路段24小時都不該停車.
但是一定會開單嗎? 警方也可以引經據典,替違規者開脫.

nmkvp wrote:
很多人並不知道
每個月檢舉達人所壘積的烏龍檢舉案件
根本是浪費社會成本
變成沒有風險穩賺不賠的心態
這的確有可議之處


對呀

檢舉達人最浪費社會成本,最可議了

違規達人最不會浪費社會成本,最可敬了

ultralee wrote:
到時候上新聞會說:我十多年都這樣停... (啃!)


車主都自首認了他停十年的話
可以直接請警察開10年*365天的單嗎?
這個錢都夠它去買個車位了呢
贊成比例原則,半夜連續罰沒道理.

另外1999 110 己成為鄰居互相報復的工具之一. 可以說免費的黑道.
樓上走路的聲音, 飄出的味道, 騎樓的使用, 停車場(或固定建物使用)合法性......
倒是台灣習慣內鬥.也見怪不怪就是.

另外, 誠心建議要加裝後方行車記錄器, 後方的解析度要大於前方的. 也要有動態偵測功能. 避免行車上的糾紛. 相信我, 在找肇事主時, 非常好用!
台灣有些人就是很奇怪
說難聽一點
有錢買車
有本事違規
就要有本錢繳罰單
沒錢把車賣了就好了.............


別在那檢舉魔人一直喊一直酸
之前01有個網友狂酸檢舉魔人
結果自己親戚開車去撞到違規車
上來求助
被大家酸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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