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boype wrote:有哪個國家是汽機車同時都是高密度的國家?台灣不分流,那能看嗎? 台灣人口多,汽機車密度當然高,該檢討的是台灣是不是已經過於地狹人稠,講白一點就算是限制汽機車,也只是將問題推給大眾運輸,因為人就是麼多
重點是法規的矛盾,目前機車在公路法及交通法規是汽車一種,必須領有相關駕照才能行駛,且有稅制及監理制度,所以法規上機車是汽車一種,法規機車是汽車一種,路權卻又比照腳踏車等慢車,然後明明"慢車道"卻塞滿機車,一堆人還倒果為因認為慢車道就是機車道,汽機車混流是危險,機車與腳踏車混流就不會危險?這也不是歪理嗎?個人看法是這樣的,如果機車比照汽車一種,那就應該廢除禁行機車(特殊路段,國道除外),但是同時也應該有配套措施,例如罰鍰一律比照汽車重罰,廢除機車停等區,車流量過大的路段應禁止左轉等等,停車格起機車一律收費且同價格若要比照慢車路權,也不是不行,那機車就應該照自行車列為慢車,但配套措施就是,最高速限只能在40公里,另外機車一律停在腳踏車停車格,腳踏車也改收取稅金及掛牌等制度
tansywen wrote:真的要分流那就搞真...(恕刪) 本來就不可能完全限制汽車不能走慢車道,難道都不用停車?但是限制機車走內線當然可行重點在於法規,為何將機車列為汽車?如果將機車比照自行車列為慢車且時速限制在40以內,那限制在慢車道就比較合理
說外側要禁行汽車的,還真的不知道有沒有開過車外側本來就無法禁行汽車,難道汽車都不用路邊停車?然後右轉不走外側慢車道要怎麼右轉?難道要三寶式的直接從停車格切入快車道嗎?還有有些人扯到違規停車,大老遠看到違規停車要嘛就請停下來,不然就請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