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9929 wrote:幸虧有這些人 檢舉的實在是太好了.....(恕刪) 真的樓主的發文zuzu2008 wrote:大陸什麼沒有,路上電動自行車滿街跑就跟台灣摩托車差不多。然後一紙命令下來,說電動自行車影響交通(其實也是真的)。然後警察就開始在路上抓車,看到就抓,理由是“這是贓車,先扣車,你再拿證據來證明這不是贓車“這就是強國的警察,這還是在一級城市的市中心區,如果是在2、3城市,那警察跟流氓恐怕很難分。再看看台灣警察的弱勢,還真的是蠻悲哀的。...(恕刪) 台灣警察真的很悲哀阿看到違停都不會主動取締因為取締太多所長會被叫去議會罰站現在民眾來檢舉你了反而罵民眾檢舉賺錢真是呵呵
zuzu2008 wrote:兩天兩張併排停車罰...(恕刪) 如果你很閒?!檢舉這項只有環保檢舉有獎金:如行車間的抽菸舉證(須含過程及最後亂丟菸蒂之行為)一張單600,檢舉人可以抽50%,但書:檢舉事項須有明顯路名、日期時間、行駛車輛之車牌及行為日14天以內才為有效的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