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
幹嘛要追你?直接開單...(恕刪)
這要宣導啊,有90%的人在高速公路上看到外車道有紅斑馬,就馬上降到限速以下...
frogghoul wrote:
我之前在網路上也有看到某個國家,他們都會低於速限10km,比如這個地方速限是110km,那就會以100km行駛留10km超車,可是臺灣幾乎都用寬容值去行駛高速公路,甚至高於寬容值去行駛高速公路,某些人一直閒烏龜車佔用內線道,可是沒想想若不超速怎麼超車?所以應該別一昧要用寬容值去行駛高速公路(也就是依照錶速行駛),那就沒有你所謂每次看到照相機就低於速限的問題!
frogghoul wrote:
我先回覆你這個「再來,占用內車道的普遍都是你說的用低於限速的去開車,然後會超車的即使用寬容值上限去超車也不會有超速問題~因為兩者速差至少超過15其實很夠用了」
我反而遇到低於速限又佔用內車道的不多,倒是遇到中線道以寬容值去開的反而多,而有些根本沒定速,曾經就遇過,我在中線道以時速錶來看低於寬容值5km(速限110km),我正要超過他時,他時速又來到120km(以我錶速來說),這時我後方若有車,不太可能降速回到中線道,那就只能超速行駛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