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樓主報一下自己的車牌嗎?按照GPS顯示跟中線車道能超您的車應該能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罰則如下:1.時速逾80公里,惟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罰新臺幣3,000元。2.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處罰新臺幣5,000元。3.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罰新臺幣6,000元。給樓主參考一下。另外,別一直說安全距離,您怎麼不說時速開100別占用內線車道除了部分都市內路段降速至90或100公里外,其他都限速110公里喔所以您如果開100公里(您認為),一樣是違規
你說你錶速保持100你的GPS卻顯示80多公里,哪個準我不知道,在台灣快樂錶倒是很多啦,錶速大概-10才是實際速度講到這邊我只知道警察抓超速跟龜速是用紅外線或雷達看到你這樣讓我想到無間道,梁朝偉跟劉德華在天台上的戲碼樓主說:「我沒超速,我只想穩穩地開在內線。」交通警說:「跟測速槍說,看它測出的數字願不願意讓你開在內線。」你最好就都這樣開內線,白天晚上經過警車旁都這樣,哪天被攔下來就不要上來討拍,像之前那個上新聞的男主角一樣
網路上言論總是有不同論述,但樓主可以維持自己的理念值得嘉許,根據您提供的影片來看,在內車道時行車記錄器時速並未超過100km/hr,您說是已經表速100km/hr,根據法規再加速的話就是超速,警察取締有10KM容許值您知道嗎? 其他人在說的不外乎是您應該再加速往前讓出內側"超車道",讓其他用路人可以安全地使用內線超車道。您影片後段行駛中線的行車記錄器時速大多在100km/hr,根據您的論述,您已經超速了,為什麼在內車道不加快車速,在中線卻要超速呢?GPS車速跟車表車速,還有警察取締時所採用的車速,您可以先研究一下差異,那一個最公正?網友都知道是哪一個。最後,祝您 行車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