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alone18 wrote:如10樓大大回覆的,在限速100(加容許至110)的超車道,你開105,我開106,你也不讓?請回答!! 假設前車真讓後車了,後車超車後是否也是要立馬回中線?如繼續在內線是否也算占用超車道?
我記得警察出來解釋過只要在最高速限內是可以不讓的!!!但是不建議這樣做~畢竟為了安全著想我自己是看白天或晚上白天:通常我都是110~150再跑不可能不跑內線(不然光超車就把自己累死 又危險!!)遇到比我慢的車跑在內線我就超車再開回內線就好這沒什麼問題~但是偏偏就是會有車不多但也不容易超車的情況...這時候有比我慢的在內線就很麻煩了要超車危險不超車我又會很賭爛最後只能開到最外線超車...至於晚上....通常12點過後個人經驗在180的時速下被內線道的用快到看不到廠牌的情況下刷卡N次所以半夜沒事就別開在內線道...多少200以上的再衝 真的不是開玩笑的!!!
國道上的用路人也是百百款,不是每個水準都一樣,開在國道上就像在社會上行走,不是你乖乖的守交通規則,就能平安無事,版主強調沒低於最低標為何不能守在內側?你自認沒違規,但是社會在走,如果人命比較重要車子性能還可以就適時再加速遠離後車,讓他看不到你的車尾燈,要不就打個方向燈靠右讓一下,世界更美好,能安全的開在路上就是要儘量遠離危險,遠離大車,遠離特慢車或左右漂移的瞌睡車,要不就甩開從後頭緊跟的逼車人(趕時間),所以在車道上變換車道是必要的,不要死守於固定的車道,才是最安全的,當然變換車道的時機也很重要,請一定要“打方向燈閃三下”再變換,讓後方的人有心理準備,這樣應該比你固定行駛在內側用國道最高行駛速度更安全。最重要的還是要多為他人著想,很多次在路上遇到兩車或三車併行,後方想超車都沒辦法,而且併行是最危險的,要不就加速,開不快就行駛於最外側的車道,永遠別奢望每個用路人都是優良駕駛,行駛在飛快的道路上一眨眼就是生死瞬間,唯為“觀前顧後集中精神駕駛”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draize8888 wrote:以下為個人觀點,不...(恕刪) 這故事告訴我們國文要學好不影響車流,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你擋在那就已經影響了,所以無關速度問題!!!!他是超車道!!!!他是超車道!!!!他是超車道!!!!
z029782004 wrote:我經常發生這種事情...(恕刪) 如果你要讓他,可以方向燈提前打著,正常人應該會知道你有要讓他的意思,就不會從你右側過除非對方的車馬力大到三秒就可以海放你(然後又愛鑽),不然應該都會等你切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