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種名詞的謬誤,政府所謂納入管理,並不包括這些事項,詳情請看運輸業管理規則。
小黃髒,攔下來你可以拒搭,司機要恐嚇你,你可以報警。
小黃亂開車,跟是不是小黃沒關係,那屬於交通規則的部份,一樣可以像檢舉他人違規一樣檢舉他。
而今天UBER沒納入管理的部份,有人拿PCHOME來比,那就來比吧。
就金流而言:
我向PCHOME買1仟元的東西,PCHOME收走錢,並交付貨品及開了發票給我。
然後PCHOME跟寄賣廠商,不管是手續費或抽成,寄賣廠商一樣開了發票給PCHOME。
然後政府在金流過程中抽了稅收。
而UBER呢?
我刷了卡,然後是國外消費,沒有拿到發票,UBER就逃稅了,
然而UBER拆帳給駕駛,駕駛的所得稅呢?
今天一樣是銷售平台,UBER擺明故意逃稅,跟資訊創新一點關係也沒有。
就制度面而言,政府有許多針對特定行業的限制,
PCHOME也是個平台,他會讓人寄賣藥品嗎?當然不會,因為違法。
而UBER卻大剌剌挑戰運輸業管理規則。
就乘客保障部份,
網路購物的七天鑑賞呢?顯然沒有,這還不是重要的,
乘客保險呢?應該也是沒有。
而UBER要合法很難嗎?也許很難,法令必須修改,
但如果今天UBER先搞定金流及發票,
我想各國政府的接受程度會高很多,
至少法令規定我先做了,其他法令過時而窒礙難行的部份比較容易被政府接受而修改,
而不是吵著一句我沒辦法完全合法,那就違法到底。
鬥下去真不是好事。
uber很多不錯的優點
個人覺得第一點就是車況和駕駛好太多了
還有搭車點可以定位,收費透明
還有良民證,可以減少一些 ...不適任的司機
坐過幾次小黃,雖然是部份
車上髒有異味、開車猛、放佛經、有的亂喊價
有uber寧可搭uber
uber死都不改為一般運輸業
賺錢還是要得繳稅
雖然提供的的確是資訊
但仍逃不過是做運輸的事實
良性競爭,才能讓小黃好好反省
該讓一些不良駕駛..好好退場
也可以增加市場大餅 少一點人分食
而傳統路邊攬車改掉後,也可以減少一些小黃在路上跑、招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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