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隨便一個停車場內部道路,前方有停止線,人行道枕木紋,旁邊設個紅綠燈亮紅燈,你會不會直接開過去?
如果你都會猶豫,那答案不就很明顯?交通規則都明文規定紅綠燈和枕木紋的用意了。不管是不是一般道路,不管政府罰不罰,大家一起遵守不是很好嗎?想想你家人在人行燈亮著綠燈時正要走過枕木紋,車子無視紅燈開過,你會認為駕駛是應該的嗎?還是你也會想檢舉駕駛?
更何況,交通規則沒有說水泥路面不屬一般道路,也沒有說三角錐或分割柱是用來區隔一般道路和私有道路。明文規定的不遵守,反而依照自己主觀認定的當作規則,被罰不能喊冤吧。
我就住附近,從第一次進三井就都注意到該處枕木紋和特別豎立在旁的紅綠燈,也常常看到有行人要穿越文化三路。三角錐和分割柱是為了隔開進三井和直行文化三路的車流,就像是高乘載管制時隔開車流的作用。如果不這樣隔,依照台灣人不愛守規矩的習性,就算畫了禁止跨越的實心車道線,週末該處一定從內側車道開始一堆車停在路上打著右邊方向燈要硬切外側車道進三井。後方要直行文化三路的車根本無法過去。三井剛開時放三角錐就已經有這個現象。
我如果錯了被罰就學習規則是什麼,下次類似情況多注意。不是先想我應該沒錯,應該是別人的錯。
警察明明拍照前的當下有看到了
為什麼不是先開罰賣場請他們移開?
今天一堆在那嘴什麼有斑馬線跟停止線
重點是那個線道如果車流多等著排隊進場
前面又沒有行人要過
是不是直接很直覺的一台一台接著進去
我不是說樓主就一定百分之百沒錯
可是如果不常來還是沒稍加注意這擺明是個很大的陷阱
為什麼你警察有空偷拍照卻沒空先處理人行道上的違規!
罰單的意義是要讓故意犯錯者一個處罰
但偏偏台灣一堆王八警察故意拿著這點
躲在這種有陷阱的地方故意來偷拍而不是先處理好路況
如果今天路況先處理好樓主還是要違規
那我會說他死好
只是明眼可看見有陷阱的時候
一堆自以為正義的出來講一堆風涼話
不是你們被罰所以講得輕鬆寫意
你們從來開車騎車都沒有超速違規?
頂多是運氣好沒被拍到而已
然後就自以為比較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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