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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避免的車禍? 左轉車vs鑽車縫的機車!

chienchenghung wrote:
"鑽車縫" 有矮化及排擠 "機車' 的語意.


這是你自己要認為是矮化排擠,
(這三個字拚在一起,我還真的看不出來有這兩種意思)
誰沒鑽過車縫?
包括我也鑽過,

我說了美國加州是最近才合法化,
台灣應該參考參考,
常常有這種塞車,又不保持左右安全距離高速行駛的8+9,
碰下去算轉彎的,這是不合理的地方,

我說了三方都有可能有錯誤,直行、轉彎、主管機關,
我絕不會在塞車的路口,
做這種你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徒增危險的事,
(在最左邊倒是可以快啦,且可以不讓轉彎車,我前面也說囉)
且真的遇到直行車"過高速"的情況,是多注意也躲不掉的(因為根本沒看到啊)

前面還有個大重駕駛,
也認為不該在路口塞車時的右側高速行駛,
這總該看進去吧。
不知道jrfrog大在跟人灰什麼?
影片中明明就是機車速度太快了
左轉車視線明明被擋到
機車也被擋到
才會相互撞下去

看也知道機車有問題
遇到路口本來就該減速慢行
什麼直行車路權
還要左轉車蠕行
被遮住了雙方怎樣看也看不到
機車騎速度再放慢些不就好了

就算讓你車子蠕行好了
你別忘了那都是在小街道裡面
你開車要到可以確認有沒有機車會衝過來的那個角度"絕對"機車也是可以撞倒你的角度
然後機車衝這麼快也是GG
這樣也是左轉車的錯喔?

所以這根本不是什麼左不左轉的問題
而是直行車速度問題


不要跟我扯什麼開不開自排 手排
我家是工廠 我平常都是開手排貨車出門的
平時買東西就會用機車
家裡還有一台轎車

機車遇到路口就是放慢注意來車動向
就這樣


Black Ocean wrote:
但我覺得問題就在鑽車縫阿
今天是在車道上的汽車因前方有些塞車,在黃網路口停下讓對向左轉車先行
然後有車輛從後方右側鑽車縫出來去撞到左轉車
假設對向左轉的車是一台機車,從後方鑽車縫出來的是一台汽車
這樣你覺得是誰的問題呢?

jrfrog wrote:
當然是這台左轉的機車阿....
這有什麼問題嗎??


奇文共賞

茶醉癮 wrote:
影片中明明就是機車速度太快了

看也知道機車有問題
遇到路口本來就該減速慢行
什麼直行車路權
還要左轉車蠕行
被遮住了雙方怎樣看也看不到
機車騎速度再放慢些不就好了

就算讓你車子蠕行好了
你別忘了那都是在小街道裡面
你開車要到可以確認有沒有機車會衝過來的那個角度"絕對"機車也是可以撞倒你的角度
然後機車衝這麼快也是GG
這樣也是左轉車的錯喔?

所以這根本不是什麼左不左轉的問題
而是直行車速度問題..(恕刪)



搞不清楚先後順序

不懂路權觀念

不了解台灣法規

所產生出來的繆論

奇文共賞+1


06160616 wrote:
搞不清楚先後順序不...(恕刪)


我知道先後順序
直行車路權比較大沒錯
但在該當下機車速度是否也真得比較快?
我的問題點是在這裡


愛騎快車就讓他慢七天回家
06160616 wrote:
搞不清楚先後順序
不懂路權觀念
不了解台灣法規
所產生出來的繆論
奇文共賞+1


直行車優先沒錯,
且國外看得比我國更重呢,
這也是之前因應"絕對路權",
而抄來的法,
也沒錯,很正確,

但台灣道路設計很多缺陷,
又腦腦的把機車應擠到最外面,
車輛分流的概念是不錯,有給了國外沒有的機慢車優先道,

又說機車可以同一車道右側超車,
(也不明確定義,因為是法官說詞,並不是法規)
左右行車安全距離半公尺,舉證困難加上不明確執行,

機車又不想管這種,
你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
這種鳥情況,

今天換成塑膠車以時速100這樣鑽,
鬼才注意的到(超速也適用直行優先喔,但吃三成肇事責任)...
且轉再慢,時間點剛好對上,也躲不掉(如樓主第一個影片)...

舉證"不能注意",就是直行車吃全責,
前面就提過囉,有轉彎車 0 責判例。

建議您從#57樓看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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