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C-L wrote:
OMG冷
這也太驚悚
我覺得台灣駕駛在禮讓行人這一塊真的做得很爛
...(恕刪)
我也覺台灣在禮讓這塊還有待加強..
嚴格說起來,第一台左轉車沒有禮讓行人走斑馬線(行人已經很接近它轉彎路線了)..
附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48 條及《道安規則》第103 條等規定,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均應減速慢行,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或斑馬線上有優先權,車輛行經時若未禮讓,可開罰3600元。
但第二台車(CRV)的行徑(跟反應)就超乎常人所能理解....
換個角度想,若第一台左轉車有禮讓行人行經斑馬線,他/她可能就是拯救了那位女士不用被無俚頭CRV撞的無名英雄(因為這件事情就不會發生)。
結果,最後只是一台沒禮讓(且違規)的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