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0m0m0x wrote:一堆人覺得key錯...(恕刪) Key 錯字, 可能發生的危害可大可小, 以此事件, 個人認為不需無限上綱.以此案例, 會為警察發聲的網友, 我想應該都是基於同理心吧, 誰不會打錯字, 打錯了要責任, 責任到底界線在那裏, 答案在每個人心中.分享個文章給大家餐廳裡,女服務生不小心把湯灑到客人的包包上,這時她女兒的舉動讓大家都感動不已
az126001 wrote:公家機關的公文差一個字 就是擾民了如果那台超速的原兇在開快個50公里,就變成公共危險樓主莫名其妙就被扣牌+吃公共危險...你覺得這跟聊天打錯字一樣單純嗎...(恕刪) 我有說是小事或不算擾民嗎!?你有看清楚我的回應內容嗎!?我XX在回應別人這不算小事 你XX在說我說這事是小事你XX到底有事嗎
duke501 wrote:我有說是小事或不算擾...(恕刪) 我標題下的不好害大家陷入不良情緒,此事已解決了,真的不要再浪費時間再我這個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目前我的單已消,出包員警也來訊道歉,我下標題偏激也被砲完了,真的不希望還有人為此事鬧不愉快,大家都是路人甲,一起努力上班工作吧,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