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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T+B 事故== 轉彎習慣不良 + 只會直線全油門

流川 風 wrote:
超速是可避免的?怎...(恕刪)


1、他完全不懂
視野 距離 時間

2、他完全不知道從 "遠距離" "正面" 判斷車速 (有坡度 可能還比較好注意車速 但這次是平面喔)
是一般人不可能有的認知

各方最"保守"推估的車距 B車當時 非常可能在100M外
時速絕對大於120(速限以一般道路來看 最高60 超過60 = 危險駕駛)

[個人經影片、秒數、煞車聲 後判斷
B車 時速非常可能落在150~170之間
距離可能在120~150m外
當然這只是個人認為 不算數]

轉彎車有錯 OK
大家都認同

但以這件事來看
B 3 T 7
完全不合理

超速只有80~90 車距夠近
搞不好T車還注意的到
要讓它呢

假設 如果依正面 看到對向直行車 在約150m外
他如果以速限60開
要在8~10秒後才會到路口
8~10秒 不夠T車轉彎嗎

所以囉 照很多人的意思是
必須要有透視眼

要有能"正面""瞬間"判斷"遠處"
直行車車速
當然最好是能瞬間判斷200M外的車速
這是最安全的

不然就是 看到200M外有車
就不要轉彎 等他過 再說
但這樣子 光一個路口左轉
要200M內 沒直行車???
你開玩笑吧 呵呵
katana057 wrote:

不然就是 看到200M外有車
就不要轉彎 等他過 再說
但這樣子 光一個路口左轉
要200M內 沒直行車???
你開玩笑吧 呵呵



很同意你所說的。

在台灣,明明知道三寶多,還要在市區開那麼快

根本是找自己麻煩

我看過平面道路最高限速是70,所以頂多只能開80吧

有人說B車開120,也有人說開150,也有人說開170

顯然B車己把平面道路當高速公路開

如果開150,在高速公路一樣也超速了



我想B車如果是開80 不違規的車速下

但也是一樣會撞上T車的距離

相信T車在轉彎,就能看到B車,或許就不會轉了

而B車開80真的眼看要撞上,踩剎車

也不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

搞不好B車邊踩剎車邊往右轉,說不定也不會撞到




我是覺得B車有什麼好担護的

如果

我在深夜一條沒有安全島分隔的道路上

綠燈~我要迴轉~視野很好~我看沒車

直接一次轉到底~180度~帥

哪知道~一台藍寶堅尼,時速300公里撞上我

然後我GG了~

結果是我錯比較多??這樣合理嗎?

覺得B車錯少對多的人~思考一下



PS:

時速300公里 = 每秒可移動83.33公尺

時速120公里 = 每秒可移動33.33公尺



我再誇張一點

如果今天是閃電霹靂車~超級阿斯拉~開二段推進器

時速700公里 = 每秒可移動194.44公尺

我被撞 ~ 我GG了

難道一樣是直線車 路權無敵嗎?





今天B車不超速,過路口減速慢行,就不會發生這麼嚴重事件

樓主.

千萬不要對雙方各打五十板.

甚至A車連一板都不要打.

你一打下去.

那就是沒完沒了的一直給你預設立場.

看不見?? 秒出現?? 有障礙?? 超高速?? 幾秒鐘??

然後就會說你是鍵盤車手!!

你是沒拿到駕照的屁孩!!

你是不是沒開過車的.

酸你!! 損你!! 詛咒你!! 甚至還會罵你冷血!!


絕大部分人都認同. B車超速. 這是定論. 沒啥好說的.

但B車

1.未打方向燈.

2.未停等看.

3.直接插入對向車道.

這是影片中. 很明顯就看的出來的.

但你就是不能說.

整個就是鴕鳥心態,

有人還專門蓋一棟樓,

求如何去左轉彎 ?

回答了問題,又一直就你的回答預設立場,

沒完沒了的鬼打牆又再次出現 .



反正 網路法官 網路檢察官 一大堆.

我們自己保護好自己就好.

其他人要怎樣就怎樣. 咱們管不著.

也不需要去管. 時間會證明一切的.



ufo000 wrote:
通過路口前應注意來車動向,通過路口時請加速通過,這不是一直有在宣導的嗎?
如果T車有做到這點,他就不會害死他老婆了。
不是你家死人你就是全對好嗎?
防衛駕駛、防衛駕駛、防衛駕駛
你無法控制別人不違規,但是你有辦法避免掉危險,為什麼不做呢?
當你車上載的是你心愛的家人或是親友,你若覺得T車的駕駛方式是對的,請繼續以這樣的方式開車。
我只能說:祝福你及你的家人和親友


看了這麼多回覆,你的回答最中肯

放肆人生 wrote:
看了這麼多回覆,你...(恕刪)


迴轉車還好,左轉車你就小心不要前頭班馬線正好有行人,而你剛好沒注意撞上去!

討論這麼多,最簡單的"該快就要快,該慢就要慢"是很難懂嗎?
時速60龜國道,因為速度快,很危險嘛,慢點。
時速120衝省道,因為比較殺呀,我敢別人不敢。

還是"因為直行車有相對高的路權,開快點沒關係,罰責輕。"

前面有人提了,今天B車在限速內不會有人替T車講話,很難理解嗎?
流川 風 wrote:
超速是可避免的?怎...那你又如何事先知道前方急駛而來的超速飆車有沒有酒駕?(恕刪)


好,如果對向來是一台限速內,理論上你想他剎一下我就過了 , 但來車剎車在當時踩下時失靈
或是駕駛剛好心臟病發作昏迷 ...

你要轉嗎 ?

就是因為會有意外, 在工作上會有 SOP ,在開車上亦然

可惜你的 SOP 都錯了,還不知考慮一下別人所提的重點
流川 風 wrote:
如果沒有先摒除掉不...(恕刪)
假如當下b車未超速,t車依當下的目視範圍及判別也早就順利過彎了
那他到底錯在哪?


嚴重超速是錯的,殺人也是錯的,所以世界上不會有像鄭傑那樣隨機無差別殺人的囉

不可能嘛! 所以要懂得保護自己 及自己的家人 , T車的正確開法,請回頭看第1樓
其實大家在這邊吵都沒有用,交給公正單位去判斷最準,有什麼疑慮的話等法官判下來後,再來看是T車肇責大還是B車肇責大,如果還有疑慮的話就自己做一次實驗試試看不就得了,有什麼好吵的

嚴重超速本身就先輸了

但我個人的確是不太喜歡T 牌車普遍過於疏忽的的駕駛人

路上看到T 牌一定能閃多遠就閃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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