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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型機車,路權不是跟汽車一樣嗎?


billlions wrote:
本來就不一樣的東西啊...(恕刪)


排氣量多30

外型不變

會突然放不下機車停車格?

待轉哪裡有問題?

停放機車停等區會排擠掉一堆機車的空間嗎?




看到小賢子 wrote:
..(恕刪)

問題就在這裡

分類再機車 卻不被當成機車

當成自小客卻被那些多餘的規定搞得格格不入

那請問 人民買車是來折磨自己的的嗎


真理之手 wrote:
排氣量多30外型不變...(恕刪)

台灣是用排氣量來認定的,跟車體大小無關。
名稱問題則是每個時期都會發生,
過去,台灣機車排氣量最高是150cc,
是後來開放後才開始有大cc的機車出現,
幾年前才開放快速公路可以騎大型重機,
開放還是得適度,
大型重機既要享受汽車的快速卻又不想失去機車便利,
那太離譜了。
台灣法律的修訂比較跟不上時代,
但,修法前,還是得遵守現在的法律。



看到小賢子 wrote:
台灣是用排氣量來認定...(恕刪)

請問1台機車擁有完整的路權哪裡太離譜了

姑且不論國道問題 單就平面道路

車少直接左轉 車多待轉 哪邊有妨礙到他人?

機車走內線或是中線請問有妨礙到誰

把機車限制在外線行駛

然後每天就在那裡閃公車 閃路邊停車 甚至是進出停車格的車輛

請問 這樣就很合理嗎?

在大型重機開放之前 台灣的禁行機車跟待轉格

幾乎達到了每個路口都要待轉

每條路幾乎只能靠右走

要說離譜 這樣的設計我才會說離譜

從頭政府就灌輸錯誤的概念 造就現在的路況 怪的了誰?

把機車當慢車管理 請問兩者的本質一樣嗎?

車種分流搞了30年 還要繼續分下去嗎

曾經在車陣中被很多技術不佳的騎士擦撞,原則上都自認倒楣。
我只希望不要在路上輾到前面雷田的騎士,因為我一定沒錢賠的!阿彌陀佛。

皇采 wrote:
曾經在車陣中被很多技...(恕刪)

嗯 所以開車技術不佳的撞翻人都不用賠錢是吧

行車紀錄器裝一裝 你的疑慮跟本只是庸人自擾
真理之手 wrote:
請問1台機車擁有完整...(恕刪)

誠如你所言,以平面道路來說,
機車要走內線或外線,要左轉或右轉,
他會這樣把汽車,機車"分流",一定有他的道理存在。
你應該有看過右轉車需行駛慢車道才可以右轉的規定吧~
快車道的右轉車若與慢車道的機車同時進行會發生甚麼事?
車流打結,甚至阻塞,嚴重者就發生碰撞車禍。
所以才會讓右轉車提早進入慢車道。
但不是每個地方都可以這樣做,有的是用燈號,但,
有些道路實在不夠寬,
有些道路車流並不大……就會有不同做法,
但這些變通的行車方式可以全部道路統一實施嗎?
不可能。
你說的,車少直接左轉,車多待轉,
好,請問,你認為的車多跟我認為的車多,標準在哪?
萬一發生事故,你可以理直氣狀的說
"我認為沒車,我內線左轉,我有路權”,可以這樣論述嗎?
你認為機車走內線,走中線沒礙到誰~
的確沒礙到誰,那麼既然是談到平面道路,
500cc可以走內線,250cc可不可以?
150cc,125cc~~平面道路一般最快速限是70公里,
125cc的機車為何不能走內線?
125cc走內線應該也沒礙到誰,對吧~
談到交通很多人想的都是方便,快速。
但我想的是會不會安全。
開放重機所有路權吧!所有的汽車都來去買第三責任險,這樣就可以玩碰碰車……

台灣的道路跟本不適合低底盤的超跑要,也不適合重機行駛,所以當初開放重機引進台灣跟本就是錯的……肉包鐵的車子高速行駛是很危險……
真理之手 wrote:
排氣量多30

外型不變


會突然放不下機車停車格?

待轉哪裡有問題?

停放機車停等區會排擠掉一堆機車的空間嗎?...(恕刪)


所以應該以外型尺寸、體積、重量、馬力、輪胎數來分嗎?
或是可行駛之速度區間來區分呢?

若是法規要區分請問您覺得該怎樣訂呢?

我認為大重停車收費就按照車牌下去收,管他停機車還是汽車停車格,就跟稅金一樣!
待轉部分一如以往我的論調,怎樣安全怎樣轉!因為總是有人會自創可愛的行車路線!
除了紅燈剛好進入機車停等區,一般大重通常利用所謂車道分割鑽車縫進入停等區。
要排擠多少白牌機車為標準呢?1台、1.5台、2台,是否體積來規定可否停機車停等區?
以動機論,很簡單就是純粹停止線後綠燈可以率先起步!
若是法規請問您覺得該怎樣訂呢?

規則是死的、是人定的!但是不代表不可改變,不反對可以爭取權益。
但是很多時候1.既得利益者 2.動機論者!
很多時候很多駕駛行為是做了才去找法源來合理化作為!(抒解車流?車道利用率?)
真理之手 wrote:
T2機種名稱長寬高(...(恕刪)


這2台是不一樣的東西……理性的討論,台灣的機車停車格都比較小,停不下中大型機車,如果停超出停車格,被其他車子撞到,也是會有部份肇事責任……

billlions wrote:
所以應該以外型尺寸、...(恕刪)

排氣就只是一個收費標準

不然

一台1200跟3000的車子有啥差異?

沒有

那麼

一台249跟278的為啥就要有差異

路權從來就不是看排氣量做決定

從一開始政府就只是把機車成當二流的交通工具

不然為啥機車樣樣都拿慢車當法規參考



看到小賢子 wrote:
(恕刪)

車多車少不就一個判斷 車流密集度

再說轉彎 本來就該要提前進行了

你不提前變換車道 到了路口要轉彎才說會打結不好笑嗎

變換車道發生事故 當然是變換車要負起主要責任

請為這跟你說的有啥關聯

沒法順利切入內側左轉或是該入口禁止左轉當然就是選擇待轉

這點都無法判斷 你上路都是一路靠右嗎?

我自己騎車 要左/右轉 都是在上一個路口就先準備好方向燈了

而且一定都是先切入車道做好轉彎準備

看看那些開車 有幾台有作到

10台車9~8台都是到了路口 而且綠燈亮了才打方向燈

當你去考機車駕照的時候 有人教你這些嗎 沒有

大家都會說靠右慢慢騎 左轉彎就去待轉格

頭就歪了 身還會正嗎

人民從開始就接觸不完全的規則

請問你要怎樣期望有好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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