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管是開汽車或騎機車,如果是惡意去逼迫他人,就根本不適合再擁有其各種駕駛執照,應永遠吊銷取消其考照資格外,並強制就醫,其精神觀能已經失能,本應強制接受隔離治療,以免危害公眾安全.罰款吊扣只會加重其病情.日後恐怕會變本加厲仇恨.
kobeiverson8 wrote:趕快檢舉吧。不過遇到這種人,不然就鬆油門讓它過,不然就把它放掉。不知道樓主一直在他旁邊是想跟他交朋友嗎? 這就是我所謂樓主騎車的方式...慢走不送的原因...也是我一直說的...應該要懂的自保...不過就是有人只看到白色車子怎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