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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一個行人違規未走斑馬線

開快車還這麼想要卸責 如果新聞爆出來我一定把你這篇寄給家屬 讓法官看看你的犯後態度!
lordyune wrote:
起因是我剛開車出門沒...(恕刪)
100%應該不致於,畢竟肇事是路人引起的
不照規則走路不要說三公尺還是一公宽的路出了事都要負責
但根本就是可避免的事,我想80%是跑不掉的


neo0428 wrote:如果你媽媽被車撞到

倒是這點根本不值得參考,社會是講公平的,不能因此就同情違規的路人
不要說求償,此例的路人自己應該多少得自負醫療責任
應注意未注意,其他的看法官吧,態度太差判你輸,態度好判輕一點,如果沒事的話?家人出門走路小心一點,如果我是被你撞到的家屬我天天開卡車等你家人過馬路……
忍不住發言一下...
按照樓主的發言,其實已經屬於未必故意了~~
會有這樣的發言及態度,猜想該案應該是還沒有開偵查庭...
除非是「有經驗」的人,不然等開過偵查庭、收到起訴書之後,應該態度會不一樣了....

刑法和和民法的認定是不一樣的...
基本上你成立過失傷害的機率是非常高的,
你講的那些,是民事賠償比例認定上的問題,刑事責任的認定並非如此...


不論您是否是法律系的學生,或只是聽朋友同學的建議,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查一通,都誠摯的建議你,為了自己,拿出誠意來解決這件事情吧!!
已經有人將你的發言備份了,這些備份,未必不能成為認事用法的參考...

最後,希望這件事情能完美解決!!


lordyune wrote:
有人認為再巷道開快車...(恕刪)


法有屁用哦~~~

上次還一個行人衝紅燈的~結果汽車沒注意一起步~~還不是法官叫他給錢了事~~~

這鬼地方法律~~只是看看啦~~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取暖失敗...
標題請改"巷子裡被開快車撞到的阿婆"

lordyune wrote:
TO Phanton...(恕刪)


加告你重傷害....就不是一個月了~~~~哈~~~~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恭喜樓主得到「應注意而未注意」
初判表一定會這樣寫。
樓主應該是躲起來了吧
老奶奶都敢撞躲什麼躲啊
走巷子到對面串門子也要過斑馬路
樓主走看看吧

lordyune wrote:
有人認為再巷道開快車...(恕刪)


說真的

台灣是人治
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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