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檢舉!!一堆回文只能看出台灣人道德沉淪與自私自利的心態。表面上滿口仁義,得饒人處且饒人,其實都是一種自己犯罪後也希望能僥倖逃脫的心理投射。只有在對自己有利益的時候才會強調法律;對自己沒好處的時候,就大言不殘的說爛法律沒資格讓我遵守。這就是台灣"人本"的扭曲法治習慣。某些人說「這麼愛抓不會去當警察喔」,那你們這些那麼愛決定該不該罰的人,要不要去考考法官啊?還有人說可能對方很窮,你會害他破產損自己陰德,或者當事者很窮只能騎機車闖紅燈,所以要原諒他之類的;那你們家可能很歡迎無業遊民去搶吧?當事者都可以無視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了,檢舉剛好而已還損甚麼陰德。台灣不論軍中、政治等等諸多弊端,不就是這樣姑息養奸出來的?說甚麼損陰德這種空高的話,也不過就是在掩飾自己內心的懦弱與僥倖投射而已。
s1231471 wrote:其實我個人認為沒有必...(恕刪) 被罰了一次.也許下次就為了皮包就會乖一點.你確定他下次闖了紅燈不會撞到別人? 不會嚇到其他的用路人?純討論可以. 但請別讓大眾認為闖紅燈是只要小心就好的行為.
想請問記錄器中沒有顯示日期時間的話,警政機關會受理嗎?沒有時間紀錄怎麼開罰單?僅靠樓主自己口頭提供或是SD卡內檔案的存取日期的資訊,這樣不會缺乏實質證據力嗎?如果從影片中提不出具體時間,對方是否可以申訴?(實在是自己有時也很想檢舉,但自己的紀錄器每次熄火再啟動後都會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因此覺得很orz,直覺警察機關大概不會受理,對方也可以申訴成功。)
BenSheets wrote:左看看右看看 衝過去...(恕刪) 給他點教訓讓他知道人在做天在看其實真的要抓到處都有最簡單好抓的就是越過停止線實在太多太普遍了保守估計幾乎佔了60%這是我以中部來看絕不豪洨我們乖乖停在機車停止線就是一堆稍微有點年紀的當然年輕也是有就是無視停止線硬要往前鑽到斑馬線上甚至直接騎到待轉區導致真的要待轉的機車又擠到外面來看了實在很搖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