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olin wrote:
危險歸危險,那是板主...(恕刪)
錯就是錯~~危險駕駛就是錯~~我沒說錯什麼~~我自己開車不會衝第2個.
為了自己也為了其他人
法理情...法規是死的~~不夠完善的部分還來不及制定~就要靠個人的道德去規範
你的論點沒錯~但如果每個都這樣去衝~那台灣一天能死更多人?
不用扣哪大帽子...你說的或許沒錯~~但那是沒有事故
如果今天樓主被攔腰撞上上來取暖
我就不信你真的敢出來發言
PS:等受傷了或傷到人再來事後諸葛不是太過被動嗎?一定要出了人命才要修改法案嗎?
你的論點跟恐龍法官又有何差別.太過教條化.雖然不知道挺樓主的你上路有沒有那
麼"規矩"但你很明顯不認同.能否告知lingolin大大你的經常出沒路線.途經貴寶
地.我會非常小心閃"你這種人"
沒有爬不上的坡..端看是怎麼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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