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a22 wrote:帶著影片去報案,花不...(恕刪) 說真的啊報案時間不會要你太多時間跟警察哀撒子一下討論一下警察先生打一下報告用鏡頭錄一下我上次告個簡單的妨礙名譽而已就從晚上十點搞到凌晨十二點半真的不會要太多時間的說真的樓主不要姑息這種人有看到有網友回覆說已經移送真的覺得這種不定時炸彈少一個是一個
我是錄影的本人 昨天就有去報案了 我拿記憶卡去 他說警察局的電腦只能讀他們自己的(要通過驗證)簡單說就是一般民眾的都讀不到就對了~於是我今天燒一片光碟過去 可以看了! 但是我想舉發他危險駕駛跟一堆交通違規 他說要寄給交通大隊 警察局沒受理警局受理的部份是要告他 他問我要告什麼 我愣住了 我應該可以告他恐嚇吧? 到現在我開車上路都還是怕怕的還有行車紀錄器 喀拉喀拉叫 好像是我沒鎖好>< 至於開窗 我是想錄的清楚一點 他真的動手就直接證據確鑿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