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奇堡最速魚 wrote:那位警察先生好像也想說那邊來向應該沒車了~所以一整個放鬆~剛好那台小發財就在意料之外開過來~雖然警察先生沒注意到啦...但那小發財駕駛為啥會撞上?(恕刪) 所以說警察雖然在執行勤務中但也疑似犯了 "應注意而未注意"應該要自負3成才對阿, 不行嗎?那麼救人為先闖紅燈的救護車撞上別車即使救護車在路口已經減速到一度停止再開的狀態還是被不禮讓的車輛硬側撞為啥該救護車還被法律大家長判 "應注意而未注意"最後是救護車駕駛賠錢判刑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