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場景在墨西哥....大車會直接輾過....騎士沒死還要賠償大車車損....還好是在台灣....叭幾聲就算了事情有因果被比中指是大車亂叭+不讓道大車不讓道是因為騎士亂鑽+闖汽車專用道騎士不守法在先,才會造成大車亂叭,也才有後面的中指...騎士有錯在先還好不是在墨西哥
Doenitz wrote:行車有錯在先,還亂鑽...(恕刪) 樓主違反了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一條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應處以 叁佰到陸佰元罰緩第五十八條第一款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應處以 陸佰到壹仟貳佰元罰緩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汽車駕駛人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逼車)應處以 陸仟到貳萬肆仟元罰緩
kocom5477 wrote:如果這場景在墨西哥....(恕刪) 這位版大說的好~事出必有因,請先搞清楚 "因"."果" ________小弟我不是當事人,無法做出立場對等的評論;但我以前騎機車,深知是肉包鐵,一定小心謹慎...如果可以,最好貼著慢車道最右邊;話說我現在開車,也很注意機車,下雨避免疾行濺水,晴天也儘量不靠近,互保安全。可說實在的,我真的想不通...每天全臺灣各縣市幾乎都是一堆機車不要命的亂竄,到底是為了什麼?難道大家都不顧自身安全.都認為不會出事??亦或是"車小"出事可博同情???看了樓主的影片,我必須老實說:是我也不給它過~是我也會按喇叭~~我給他過,A到我車他跑了算誰的?他鑽快車道車縫違規!我不按他,A到他車倒地了算誰的?他不也準備繼續違規(0:16))騎快車道!!修養,是相對給予 "懂得互相尊重" 的用路人______對於白目,小弟我一向沒什麼修養。我不喜歡消極的自我安慰...會破壞心情啦!別跟這種人計較啦!......很多投機的用路人,就是會仗勢別人得讓!還有,有那麼多壞人??人善總被人欺!!!
lief0131 wrote:算了,跟你跳針很累。...(恕刪) 機車本來就是不對的阿,和大車小車沒什麼關係。我有時看到行人紅燈穿越道路(非斑馬線)感到相當不齒,有時候是大道,車很多時也照穿不誤!這時真的很想把他撞下去,因為他根本沒有權力出現在道路上阿!但我知道,不行。因為法律是保障被撞的一方,不是擁有權力的一方。這次機車也是一樣,他也根本沒有權力出現在汽車道。我是百分之百的機車族,我真替那位機車騎士感到不齒!
lief0131 wrote:你的路權重要還是別人的生命安全重要?...(恕刪) 生命安全是自己要去保護的....不是靠著小車嘴臉,別人就要犧牲路權去幫他維護生命...這不就是仗著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個小車嘴臉的帝王條款嗎?
看你這樣說還真的是是非不分了,不是說傷殘者最大,重點是,不是你有路權你最大好嗎?你真的是跳針跳不完,趕快送修咖實在。就一直強調,機車違規是他家的事情,他違規騎汽車道有礙到你嗎?你到底是憑哪一點堵他路?是本著這條汽車道路權在你,所以你要使用你的"路權"禁止讓你在這條路通行嗎?真不知道你是網路糾察隊還是小學沒當到路隊長很遺憾一直打他騎汽車道幹嘛?CrazyShark wrote: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