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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死亡車禍 , 這真的太誇張


gray48816 wrote:
不知道上次那位重新橋...(恕刪)
說到這個...
我記得重傷害罪是本刑五年起跳,公訴罪,過失殺人是最重兩年...
怎麼沒撞死比撞死判得還久啊...這算啥鳥邏輯?

gray48816 wrote:
不知道上次那位重新橋...(恕刪)


他是我們分隊的女警消,現在出院調至大隊
據了解,事主也是說要負起責任,但是賠償金好像也是沒有提…

目前後續還在追縱…

hoba wrote:
說到這個...
我記得重傷害罪是本刑五年起跳,公訴罪,過失殺人是最重兩年...
怎麼沒撞死比撞死判得還久啊...這算啥鳥邏輯?

就是這種鳥法

才會在過去那種路上無監視器、行車記錄器還沒發明的年代
經常聽到砂石車撞傷人還倒車把人碾斃的可怕新聞.....

hoba wrote:
死刑?別傻了在台灣,...(恕刪)


歡迎來到臺灣
臺灣法律應該要依時空背景有所修法才是
影片中的騎士似乎被突如其來的車子嚇到遍到左邊去
如果摧油門往右邊話 或許可以保命
只能說雙黃線盡量不要超車好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RzaylVetx4Y


我想到這件事

當初好多人說 都是機車沒讓才會撞上去呢


台灣四輪嘴臉的人太多了







pal42204 wrote:
http://www...(恕刪)


這各主因應該是洗車的那一台要付最大責任~

不過車主也是要負責的第二~
因為沒有看清楚對象車子就硬行通過~
且車速有點快~大多數這種情形應該放慢車速過~不然就是先停一下慢慢偏移過去
畢竟對象摩托車也是很多~看影片中~短短幾秒鐘 就過了很多台了
可見機車多~要給對象反應的時間

過來就是騎車自己也有責任啦~
前面幾位騎車都閃過了~為啥自己沒有閃過
可能也是晃神中巴~

所以整起事件三方都有責任啦~


至於上面有人回文逆向?
這一點應該是還好~因為中線並非雙黃線
[黃虛線-畫在路段中間,用來分隔不同方向的車道。]
並非該路段不能超車~

方雲 wrote:
這各主因應該是洗車的...(恕刪)


前方有車能超車嗎?

雖然這次事件是雙黃線
我貼的是單黃線可以超車沒錯 科科
方雲 wrote:
這各主因應該是洗車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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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雲 wrote:
這各主因應該是洗車的...(恕刪)


洗車的有問題
但機車是影片車主撞的
對向車道本來就是人家的,你這邊有人在洗車關他屁事
自己跨過去還嘴硬要求別人靠邊
會不會太霸道了點

再者,一條車道近3公尺寬本來就不是拿來靠邊用的
台灣騎士的路權概念還要再加強!

gray48816 wrote:
洗車的有問題但機車是...(恕刪)
台灣騎士的路權概念還要再加強!


說的太好了(鼓掌)
反正不管出了什麼事,過程如何結果又如何,總是要檢討一下騎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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