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油門~~~不會有警示閃紅燈~~~後面的車輛(汽機車)會煞不住......(看過出事現場的人留)
台灣是法治社會!!!但路權一向屬於大車的......(他算客氣了)
我贊成交通工具不要開太快~~~如果道路比較小條......請不要開太慢又是在中間路線
那位大哥~也太兇了~這樣子達不到勸導的效果~~~不推......
(交通法不知道有沒有一條,可以開機車蓄意防礙交通的罰條...)
阿彌陀佛...人車平安就還好~~~不過當下我會很氣~~~一天的好心情都壞了...當消業障吧
(但影片一樣會寄到警察局~好增加國庫收入)
我是開心吉祥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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