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4241 wrote:
不只是最內線才是超車車道,
任一車道只要右線車速度比自己快,就該換去右線了.
樓主被右線Altis緩慢超越中,
以Altis的慣常偏低車速,
樓主車速早應該換到右道才是
這個說法在高速、快速公路上是成立的, 但在有路口、紅綠燈的路段, 並不適用.
影片是發生在一般平面道路,當下接近路口, 右邊車道可能會有右轉車,
左邊車道可能會有左轉車, 一般要直行的車輛都會盡量保持在中線.
從樓主附的這支視頻來看,小T在「順順」超過樓主車後,賓士(B)車緊跟在小T之後,但B車一超越樓主車之後,非常「果決」地經由中線車道切到內線。如果B車駕駛在超越車輛之前沒有做全道路的環景評估,切換車道的動作應該不會如此順暢。以這個視頻來看,充其量這輛B車只是借中間車道駛入內側車道。當然如果樓主能再提供這個影片的前3~5分鐘的影片,應該更能瞭解事件的全貌。
所謂的安全防禦駕駛絕非自顧自地一股腦兒的注視前方行駛,必須如同雷達般隨時作近360度的環景掃描,只要一發現有讓自己的危險因素存在,就必須採取對自身行車安全的保護動作,讓自己迅速脫離危險環境。
我們一般駕駛人畢竟不是司法警察人員,緃使看到違規事項,也無法立即將其攔停開單。但相信在路上,「存有後車愈閃我燈,離我愈近我愈不讓」的心態的駕駛人比比皆是。緃使後車有超速之嫌,如果當下你選擇了禮讓(禮讓並不等於是退讓),讓不管(或不知道)有什麼理由要快的後車順利超過你,由他自負超速甚至發生事故的後果。如果當下選擇硬不讓後車超越,無異是將後車不預期的行為往自己身上攬。的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權,但是不要忘了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cigs wrote:
如果樓主能再提供這個影片的前3~5分鐘的影片,應該更能瞭解事件的全貌。當然,如果那台賓士也有視頻會更好。
從樓主附的這支視頻來看,小T在「順順」超過樓主車後,賓士(B)車緊跟在小T之後,但B車一超越樓主車之後,非常「果決」地經由中線車道切到內線。如果B車駕駛在超越車輛之前沒有做全道路的環景評估,切換車道的動作應該不會如此順暢。以這個視頻來看,充其量這輛B車只是借中間車道駛入內側車道。當然如果樓主能再提供這個影片的3~5分鐘的影片,應該更能瞭解事件的全貌。
所謂的安全防禦駕駛絕非自顧自地一股腦兒的注視前方行駛,必須如同雷達般隨時作近360度的環景掃描,只要一發現有讓自己的危險因素存在,就必須採取對自身行車安全的保護動作,讓自己迅速脫離危險環境。
我們一般駕駛人畢竟不是司法警察人員,緃使看到違規事項,也無法立即將其攔停開單。但相信在路上,「存有後車愈閃我燈,離我愈近我愈不讓」的心態的駕駛人比比皆是。緃使後車有超速之嫌,如果當下你選擇了禮讓(禮讓並不等於是退讓),讓不管(或不知道)有什麼理由要快的後車順利超過你,由他自負超速甚至發生事故的後果。如果當下選擇硬不讓後車超越,無異是將後車不預期的行為往自己身上攬。的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權,但是不要忘了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說的真好...., 完完全全的將責任跟應承擔的風險強加在無辜的駕駛身上, 危險駕駛隻字未提.
"切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及"一次切換兩個車道"的危險駕駛行為說成--->非常「果決」地經由中線車道切到內線<----,詭辯的思考模式讓人印象深刻, 請問你是律師嗎?
不反對多多宣揚安全防禦駕駛的重要性, 但請不要打著安全的大旗將危險駕駛的行為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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