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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這種人,危害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車號6699-UZ

環河快速道路 那隻照相機是假的 這條路很直 大家都開很快 前面往碧潭 新店 右線上2高
版主在三線道裡開中線,怎麼有人認為他佔用內側車道?
版主跟前面的公車保持適當的車距,車速也沒有比公車慢,怎麼有人「假設」他是龜車?
版主前方右方都是車,為何超車的人不用內側的「超車道」?

我是不曉得版主以前的影片如何,但就事論事,那樣超車就是不對,
防禦駕駛我同意,但請注意:是誰讓我非要防禦不可?如果對方逼我防禦,那不就是一種攻擊?

huangtmtw wrote:
版主在三線道裡開中線...(恕刪)


不只是最內線才是超車車道,
任一車道只要右線車速度比自己快,就該換去右線了.
樓主被右線Altis緩慢超越中,
以Altis的慣常偏低車速,
樓主車速早應該換到右道才是.
es4241 wrote:
不只是最內線才是超車車道,
任一車道只要右線車速度比自己快,就該換去右線了.
樓主被右線Altis緩慢超越中,
以Altis的慣常偏低車速,
樓主車速早應該換到右道才是


這個說法在高速、快速公路上是成立的, 但在有路口、紅綠燈的路段, 並不適用.

影片是發生在一般平面道路,當下接近路口, 右邊車道可能會有右轉車,
左邊車道可能會有左轉車, 一般要直行的車輛都會盡量保持在中線.
防禦駕駛~~~這是軍中駕駛兵必教的觀念

有些人誤解為不讓人切入造成危險~~其實不然!!

防禦駕駛:注意自己行車的前後左右,並預判可能之行車動線,提前預防

以這例來說,已經觀察到後車超速接近~~位預防事故發生 應預留超車空間或閃避至外側車道

你故意不留空間~~心臟大的給你刷卡~技術不好就撞上了~~心臟小的PO上行車紀錄器影像馬你是龜車~

想慢慢開就慢慢開但請李讓其他用路人~~要不然就開快點
gyway wrote:
防禦駕駛~~~這是軍中駕駛兵必教的觀念

有些人誤解為不讓人切入造成危險~~其實不然!!

防禦駕駛:注意自己行車的前後左右,並預判可能之行車動線,提前預防

以這例來說,已經觀察到後車超速接近~~位預防事故發生 應預留超車空間或閃避至外側車道

你故意不留空間~~心臟大的給你刷卡~技術不好就撞上了~~心臟小的PO上行車紀錄器影像馬你是龜車~

想慢慢開就慢慢開但請李讓其他用路人~~要不然就開快點


又是拿防禦駕駛來合理化危險駕駛的.......唉....台灣交通要進步真的很難.

PS. 刷卡用在這個例子適當嗎? 要怎麼刷?
如果樓主能再提供這個影片的前3~5分鐘的影片,應該更能瞭解事件的全貌。當然,如果那台賓士也有視頻會更好。

從樓主附的這支視頻來看,小T在「順順」超過樓主車後,賓士(B)車緊跟在小T之後,但B車一超越樓主車之後,非常「果決」地經由中線車道切到內線。如果B車駕駛在超越車輛之前沒有做全道路的環景評估,切換車道的動作應該不會如此順暢。以這個視頻來看,充其量這輛B車只是借中間車道駛入內側車道。當然如果樓主能再提供這個影片的前3~5分鐘的影片,應該更能瞭解事件的全貌。

所謂的安全防禦駕駛絕非自顧自地一股腦兒的注視前方行駛,必須如同雷達般隨時作近360度的環景掃描,只要一發現有讓自己的危險因素存在,就必須採取對自身行車安全的保護動作,讓自己迅速脫離危險環境。

我們一般駕駛人畢竟不是司法警察人員,緃使看到違規事項,也無法立即將其攔停開單。但相信在路上,「存有後車愈閃我燈,離我愈近我愈不讓」的心態的駕駛人比比皆是。緃使後車有超速之嫌,如果當下你選擇了禮讓(禮讓並不等於是退讓),讓不管(或不知道)有什麼理由要快的後車順利超過你,由他自負超速甚至發生事故的後果。如果當下選擇硬不讓後車超越,無異是將後車不預期的行為往自己身上攬。的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權,但是不要忘了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里斯特 wrote:
又是拿防禦駕駛來合理...(恕刪)


我可沒合理化刷卡車~~你要幹樵刷卡車是你的事,我只是把我學的防禦駕駛講出來
是惹到你歐??這麼衝幹麻?


cigs wrote:
如果樓主能再提供這個影片的前3~5分鐘的影片,應該更能瞭解事件的全貌。當然,如果那台賓士也有視頻會更好。

從樓主附的這支視頻來看,小T在「順順」超過樓主車後,賓士(B)車緊跟在小T之後,但B車一超越樓主車之後,非常「果決」地經由中線車道切到內線。如果B車駕駛在超越車輛之前沒有做全道路的環景評估,切換車道的動作應該不會如此順暢。以這個視頻來看,充其量這輛B車只是借中間車道駛入內側車道。當然如果樓主能再提供這個影片的3~5分鐘的影片,應該更能瞭解事件的全貌。

所謂的安全防禦駕駛絕非自顧自地一股腦兒的注視前方行駛,必須如同雷達般隨時作近360度的環景掃描,只要一發現有讓自己的危險因素存在,就必須採取對自身行車安全的保護動作,讓自己迅速脫離危險環境。

我們一般駕駛人畢竟不是司法警察人員,緃使看到違規事項,也無法立即將其攔停開單。但相信在路上,「存有後車愈閃我燈,離我愈近我愈不讓」的心態的駕駛人比比皆是。緃使後車有超速之嫌,如果當下你選擇了禮讓(禮讓並不等於是退讓),讓不管(或不知道)有什麼理由要快的後車順利超過你,由他自負超速甚至發生事故的後果。如果當下選擇硬不讓後車超越,無異是將後車不預期的行為往自己身上攬。的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權,但是不要忘了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說的真好...., 完完全全的將責任跟應承擔的風險強加在無辜的駕駛身上, 危險駕駛隻字未提.

"切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一次切換兩個車道"的危險駕駛行為說成--->非常「果決」地經由中線車道切到內線<----,詭辯的思考模式讓人印象深刻, 請問你是律師嗎?

不反對多多宣揚安全防禦駕駛的重要性, 但請不要打著安全的大旗將危險駕駛的行為合理化.

gyway wrote:
我可沒合理化刷卡車~~...(恕刪)


可能是我誤會你了, 如果我真的誤會你了, 在此先說聲抱歉.

在此確認一下, 請問你覺得影片中賓士車的駕駛行為是不是危險駕駛??

gyway wrote:
....
是惹到你歐??...(恕刪)

沒有.


gyway wrote:
...(恕刪)
這麼衝幹麻?

我很平靜的, 請不要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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