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骷顱 wrote:
唉唷
沒關係啦幹嘛閃呢
大家都知道誰是賣行車紀錄器的
唯獨管理員不知道
就像民眾都知道哪裡有違法
唯獨警察不知道的道理是一樣的
只是拿著爭取重機利益的大旗
結果卻是為了自己的產品
哀
替那些被利用的人感到悲哀
而已...(恕刪)
您有權表達您的意見, 管理員更有權看情況執行本站的規定!
我的所作所為大家都看的一清二楚, 您大可放心, 若不放心也可以加入TMA監督我!
至於支持我的人, 您應該不用替他們擔心才對!
回歸主題: 惡意逼車行為很可能造成他人生命危險, 樓主請直接報警!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大牛0303 wrote:
今天早上快樂出門~差...(恕刪)
嗯..看起來是很平常的變換車道....
前面有車擋住..當然會往右邊超車.....
只是那輛車沒注意到你行車路線突然往左靠就擦撞到
注意看你行車的位置...
在轉彎前你的車子是偏向右邊接近機慢車道
在要撞到之前...你車子的位置已經回到中間偏快車道的位置....
剛好你的位置又是汽車死角(在車身旁真的無法看到是否有無汽機車的存在...
所以才會有擦撞的事故
這汽車不應該撞到後沒立即停下來....超車的方式也不對....
事實上並沒有同道超車的問題..車子由快車道往外車道超車....所以是違規的項目是"不得從右邊超車"這項......
========================================================
這種行為要是被稱為謀殺....
那前一篇機車從外側直接跨越3車道左轉的行為也是"謀殺"汽車摟???
alexpopo1688 wrote:
嗯..看起來是很平常的變換車道....
前面有車擋住..當然會往右邊超車.....
只是那輛車沒注意到你行車路線突然往左靠就擦撞到
注意看你行車的位置...
在轉彎前你的車子是偏向右邊接近機慢車道
在要撞到之前...你車子的位置已經回到中間偏快車道的位置....
剛好你的位置又是汽車死角(在車身旁真的無法看到是否有無汽機車的存在...
所以才會有擦撞的事故
這汽車不應該撞到後沒立即停下來....超車的方式也不對....
事實上並沒有同道超車的問題..車子由快車道往外車道超車....所以是違規的項目是"不得從右邊超車"這項......
樓主的機車明明就還在自己的車道不是?

您這說法是標準沒駕駛道德之駕駛人見縫就卡位剪線的心態
而這種心態下不會去注意關心自己是否侵犯到別人的路權與生命安全也是理所當然囉^^"
alexpopo1688 wrote:
========================================================
這種行為要是被稱為謀殺....
那前一篇機車從外側直接跨越3車道左轉的行為也是"謀殺"汽車摟???
沒看那一篇,但以你這句描述的情況
那部機車是想謀殺汽車沒錯,但通常比較可能發生的結局是別人還沒殺成自己就先被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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