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aben wrote:
樓主福大命大,沒有身體上的大傷,如果能體會我被撞的心情,就不要輕饒這些酒駕的敗類,今天他們沒受到教訓,明天他們還是去撞別人. 謝謝....(恕刪)
我可以感受到您的委曲!!!!!!!!!!!
酒駕就是蓄意殺人
不知道中華民國什麼時候才會體認到這一點
到底要傷殘、慘死多少人,中華民國才會體認到這一點
姑息足以養奸
今天不重罰他
明天他會害死更多人
這時候姑息的人就是幫兇!!!!!!!!!!!!!!!!!!!!!
fdfdftr74 wrote:
30w呵~~~~~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