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tung wrote:
我想很多人(包括我自已在內)都會不自覺犯一個毛病.
碰到自已無法認同的事,都會把標準拉的很高很高,
若是自已也認同的道德小瑕疵,則就視為理所當然.
大家加油啦!
嗯. 沒錯.
看完這麼多文章之後,只希望大家(當然主要是說自己啦)可以向"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努力.
這樣社會應該可以比較有序且祥和一點.

taihoku wrote:
這應該已經涉及了具體...(恕刪)
taihoku wrote:Nicky wrote:
這社會 敢就贏 ...(恕刪)
硬佔車位的我會讓她停,幾天後去找車在他車上留下紀念
這應該已經涉及了具體的嚴重犯罪行為
而且跟強佔車位的違規等級上相差很多
如果這社會真的因為什麼原因而亂的話
公然鼓吹犯罪行為的人應該要負上不小責任
Nicky wrote:
今天佔車位, 明天就佔公物公款
許願池 wrote:
我覺得人佔車位還OK...(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