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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路邊公有停車位有人在佔位,各位認為如何?

cmtung wrote:
我想很多人(包括我自已在內)都會不自覺犯一個毛病.
碰到自已無法認同的事,都會把標準拉的很高很高,
若是自已也認同的道德小瑕疵,則就視為理所當然.
大家加油啦!

嗯. 沒錯.
看完這麼多文章之後,只希望大家(當然主要是說自己啦)可以向"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努力.
這樣社會應該可以比較有序且祥和一點.
只要一本好書加一壺好茶,就可以有段悠然的時光~
嗯,我也是覺得為了和氣還有不必要的麻煩,還是讓讓。
不過話說的沒錯,錯的是那位女士,我也很欽佩樓主的道德勇氣^^~
我非常贊同您的看法,車位是給車停的不是讓人佔的,每次看到女生下車替老公或男朋友佔位子就覺得替她抱屈,要做這種丟臉的事就讓開車的自己去吧,老婆已表明如果我敢要她下車佔位子就翻臉,你把我當作路霸的那個花盆啊,我們從以前就對這樣行為很厭惡,寧可停遠些或停私人收費停車場也不可貶低自己的人格.

dw wrote:
用人佔車位跟用花盆佔車位一樣都是路霸的行為,車先到先停,不是人先到先停,台北還是講理的地方,這是車位不是人位。

有乘客的可以下車佔位,那沒有乘客或是車上只有小孩的不就活該倒楣?既然要大家互相,那是不是應該遵守規則,車位以車到為優先。
Dear Taihoku:

我只說明我的作法 並沒鼓吹 不要幫我帶帽子
你也認為是違規, 小惡與大惡沒什麼等級之分, 小惡就可以做嗎?
今天佔車位, 明天就佔公物公款,
佔車位就是侵占公眾權益 侵占國家人民財產
鄉愿才是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 每人都想做好人

我文中也說過,找一個小時車位我也會乖乖找
另外會擋路,會擋車,會違規,有讓車車受傷的可能 的地方我也不停
只要別人比我先有進停車位的意圖我也會讓
比我後到達停車位但女人車上有小孩, 我看到也會讓她停

我也想做正義的好人 講道理誰都會
但自從遇過制止他搶車位隔天自己車頭到車尾就被噴漆
還要自己請假花錢傷神去恢復 我就不用這麼客氣了


taihoku wrote:
這應該已經涉及了具體...(恕刪)

taihoku wrote:
Nicky wrote:
這社會 敢就贏 ...(恕刪)
硬佔車位的我會讓她停,幾天後去找車在他車上留下紀念


這應該已經涉及了具體的嚴重犯罪行為
而且跟強佔車位的違規等級上相差很多
如果這社會真的因為什麼原因而亂的話
公然鼓吹犯罪行為的人應該要負上不小責任

唉呀~
原來小弟不知不覺做了讓人痛恨的事情,
看了這篇文章後,
本來在第一篇時就想說『我也是都這樣停』,
自己是生活在極度缺乏停車場且人多車多的中永和地區,
也都習慣這麼做,
不過原來這種『小惡』是這麼令人討厭,
我會好好反省!

不過通常小弟會派出『人形路霸』有兩種狀況,請教大家看法:

1.路小車多的路邊停車,通常找到車位時,後面還有一堆車要通行,
自己的作法是讓朋友下車佔車位,自己繞一圈讓後頭車子通過後再來停,
那應該怎麼做較好呢?

2.大家約吃飯,我先下車在店門口等,看到店門口剛好有空位時,
該不該打電話給一直繞又找不到停車位的友人?
Nicky wrote:
今天佔車位, 明天就佔公物公款


我說話可能太硬,這點我也在反省
不過,想了想,還是無法認為這事情可以比較不這麼嚴肅看待
用同樣的理論,也可以得出"今天破壞車,明天就燒人房子"的結論,不是嗎
在犯罪行為的認定上,有無涉及暴力與破壞,真的有其差別在
而事實上,可能只是輕度違規甚至只是單純沒品或是令人厭惡的行為
如果用暴力或是破壞手段來對付,上了法庭恐怕也很難讓法官感到其情可憫之處
以上這些都先拋開不談好了
別人車子被破壞的那種憤怒,應該是不下於你車子被噴漆的憤怒
會不會變成冤冤相報,或甚至導致更嚴重的後果
畢竟我們國家並不大,多數人其實生活圈很固定,而且監視器現在到處都是
如果哪天逞一時之快,不幸被查出身分,或是惹到什麼犯罪成性的流氓罪犯等
結果,值得嗎
沒車位停想破壞別人的車,被超車想要把對方憋出去,聽到顧客殺價不爽就拿假貨混充
只是其他人沒品的行為,值得因此把自己變成一個犯罪者嗎
推倒推倒推倒--歡迎加入拍郎枯拉布
我覺得人佔車位還OK吧~

也許是巷子沒辦法迴轉

找到在叫先生開來

這也花不了幾分鐘

通常這種的 開車的人一定在附近等待而已

畢竟是人家先到的

如果把車子亂停等車位 不是影響交通嗎?

我反而覺得這是有品的行為

我還看過惡劣的駕駛 明明是巷子 還大剌剌的停在路中間等車位

車位雖然一位難求 先停在不影響交通的地方 等一等 總是會有車走的

看到最後,在別人的車上留紀念就是不對

許願池 wrote:
我覺得人佔車位還OK...(恕刪)


樓上的大大

您還是沒有瞭解大家討論的重點啦

您覺得 人形路霸 ok

那如果別人的車先開來了

您是硬站在這車位不走 還是要準備跟他吵一架??

車子要迴轉? 別人也是去迴轉??

如果您用人佔

那去迴轉的車主是不是可以丟一個有寫車號的備胎來佔?

前面已經很多大大討論了 也都分析的很有道理

車位本來就是給先來的車停的!

先佔車位就是圖己方便 !? 如果佔車位此理成立

不知道以後會不會發生 二個女人在一個公有停車位相互開罵拉頭髮

大聲喊著:喂~ 這車位是我先來的! 另一個說 ! xUxK !!! 這車位是我先看到的!

二個女人大打一場!然後再去醫院搶床位! 再打一架!!

喂 !這急診室床位是我的~ 另一個被揍的較慘的女人接下去說:我管你! 我流的血較多!我先躺下就是我的~~ (續)
tantan22300 wrote:
(恕刪)不知道以後會不會發生 二個女人在一個公有停車位相互開罵拉頭髮

大聲喊著:喂~ 這車位是我先來的! 另一個說 ! xUxK !!! 這車位是我先看到的!

二個女人大打一場!然後再去醫院搶床位! 再打一架!!

喂 !這急診室床位是我的~ 另一個被揍的較慘的女人接下去說:我管你! 我流的血較多!我先躺下就是我的~~ (續)


寫的好.... 我很期待接下來會是什麼樣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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