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azure wrote:
先是大車沒有保持車距,使得小車大減速想要切入外線。如果一開始大車有保持政府宣導的車距,小車只要小小減速或小小加速就可以切換車道,這會不會更簡單?小車切出去後,只要時速不低於60且後方安全距離內沒有來車,他要開多少那是小車的問題。
我在78樓有說到「所有的車輛都保持適當、安全的行車距離,小車是不是只要小加速或減速自然有空間可以換車道」,我沒有刻意提到車速,並不代表我認為車速不重要。在這個例子中,如果外車道都保持政府宣導的車距,小車是不是就不會減速那麼多?也更容易切換車道?樓主跟車的車距如果有達到政府宣導的距離,這個問題是不是就幾乎不會發生?
呃,怎麼又變成「把別人的安全距離當成超車空間」?請問buyd80大,如果有一輛車開在中線,其外線有一連串的車輛都保持安全的車距(政府所宣導的),這輛車想要切到外線,準備要進入下一個匝道,請問如何做才是ok的?
先是大車違規未保持政府宣導的車距,後是小車減速過多增加安全風險,再加上樓主跟車也很近。就像國家地理頻道(還是DISCOVRT)所說的,事故的發生都是一連串的小錯誤(應該是這樣說的吧)我的問題在於如果沒有大車的問題,小車的問題是不是就不太會發生?
先護貝起來。
請問高公局所建議的安全車距,是發生緊急狀況時的安全煞停距離,還是讓人超車用的?這麼大的速差,插到人家的車陣裡,原本人家保持得好好的安全車距,因為這隻小烏龜,後面的大車又要煞車,這不是危險駕駛是什麼?不要認為大車跟小車一樣,加減速可以隨心所欲的。
人家一直在強調速差的概念,你還在堅持自己安全車距的概念,照你的說法,交流道設計加速車道是多餘的了,反正上了交流道只要方向盤往左一打,撞上了就是別人沒保持好安全車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