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巴掌拍不響啦開車經驗夠豐富的大大就知道啦車開在路上的行車路線是互相的啦樓主變換車道的速度以當時的車流量來說似乎也是頻繁了些(半夜兩點的國道你想怎麼換車道就怎麼換)一堆大大只看了一半的證據(沒有車尾的攝影機)就急著宣判就算是法官也沒人這樣判的吧阿狗兄換車道的狠勁也不惶多讓就像兩車行進間的肇責比例問題而已啦
lemontre wrote:台客論壇的人居然上來袒護台客(恕刪) 您好! 我是您口中台客論壇的副版主,請您修改文章中帶有鄙視本論壇的字眼,如果論壇中一個車友有偏差行為! 就整個論壇就被定位為有偏差的論壇,那應該很難有一個論壇能不為人垢病的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