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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牌號CYJ-371的FIGHTER車主(顏射管怨文)

過期了
orea2007 wrote:
那你就學我中間空下來...(恕刪)


呵呵~~那是守法的才停機車格~~
小弟停車都是規規矩矩停在線內~~
機車停車格還超級空的~~
但是很多都是慢慢嚕到斑馬線上~~

有幾次好巧不巧的距離剛好就會被噴.....
支持樓主+1
這些改裝顏射管又冥頑不靈的人,送他們罰單跟驗車是最有效的方法了
不尊重他人,也別想要人家尊重

不解的是還是有在幫這些改裝顏射管的人說話

[補充]有些人說無法改變他人就要改變自己,那也就是說無法改變改裝顏射管的人的改裝意志吧
既然無法使那種人改回普通管或不顏射的管,那就是要請那種人一直吃罰單是合理的吧?
如果那些依然強調要改變自己(戴全罩)(閃車)的人
怎不開一篇文章專門叫大家戴全罩目的就是要閃顏射管
叫別人閃車萬一跟旁邊的擦撞又要算誰的?

ppwa wrote:
不解的是還是有在幫這些改裝顏射管的人說話


沒啥好不解的

廢死都可以組聯盟了~
我第一次聽說這樣要求前車熄火的?

那別人也可以要求白煙機車熄火嗎?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那大家何不各退一步...

戴起檢驗合格的安全帽與消除危險翹管的存在

一舉兩得..
如果可以的話

要求前白煙車熄火

要求前黑煙車熄火

要求騎士手上的煙熄火

要求旁邊汽機車不要濺水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如果可以的話

要求前白煙車熄火

要求前黑煙車熄火

要求騎士手上的煙熄火

要求旁邊汽機車不要濺水


要求載閃光太閃者下車...
米咖 wrote:
如果可以的話

要求前白煙車熄火

要求前黑煙車熄火

要求騎士手上的煙熄火

要求旁邊汽機車不要濺水


要求載閃光太閃者下車....
翹管不是不能翹,管口燒向下就好,有很難嗎?台北一堆翹管不也都這樣做了。HID也不是一定裝了就會被人譙,不過也請調校好光照角度和降亮度,這兩點做到,你在路上行車也不會有人有怨言。

個人是不贊同遇到翹管噴臉,就要自己閃遠 ; 看到HID在後方"光"你後照鏡,就要自己移車/折鏡躲光的論點。大家都是平等在路上通勤,上班,約會,送貨的,為啥看到改裝車就要特別"禮讓"?它路權有比較大嗎?如果是的話,那我也全車翹管(後面的閃遠點),HID(前面的閃遠點),外加車殼貼滿電鍍棘刺(左右邊閃遠點),這樣不但大家必須靠邊閃,不然就甘願被我光被我噴被我刮,還能宣導周圍汽機車行車安全距離的觀念呢??

事情不能"反客為主",今天是一個人把管口往下燒(或用原廠管)就能解決的問題,無須整條路的騎士都要配合他來躲遠。今天,台灣的交通和道路就是"很擁擠",連躲太陽這種拉開車距的的行為都會惹來怨忿了...如果今天路寬車少,你排氣管每隻都朝人臉的角度噴,也不會有人來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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