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945 wrote:看了前方一堆魔人.....(恕刪) 所以說汽車只要打了方向燈就變成無敵為什麼騎機車的就是不願意讓一下汽車右轉?讓一下為怎樣?就算汽車從最內側車道右轉又如何?機車騎士真可憐,怎麼騎都會被罵
Ayoomi wrote:要不是台灣的鳥法律有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還有"大車小車碰撞大車錯得多"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是"過失"的定義還有這個定義不是台灣自己發明的.........老哥"刑總"麻煩重修........."大車小車碰撞大車錯得多"---->前年就有不一樣的判決了啦,記得新聞裡是說"判行人賠給汽車"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