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法令真的是太超過了

騎個塑膠代步車也要這麼辛苦阿
不能輕易上橋....沒有小路可以跑
不能停紅綠燈、不能停車....會被魔人照相
而且去目的地中途若是警察設了兩三個點
不就要繞阿繞躲阿躲逃阿逃的

不過就是不小心射到你臉上
不過就是不小心破炮音吵到你
有這麼嚴重嗎?
同樣都是花了錢繳了稅買的塑膠代步車
每天還花時間照顧塑膠殼看有沒有小白停車時刮傷!
每星期還花時間去自己手工洗車洗的塑膠殼亮晶晶的!
為啥我不能輕鬆上路?
無能政府還我塑膠速可達改車的路權

stevelee1203 wrote:
我想大哥可能不了解我...(恕刪)
(只是警察看不出來
)dan44 wrote:
其實用大麻比喻改...(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