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03338 wrote:如果酒駕被修法一率判...(恕刪) 不反對但是就算修法成功只要有人申請大法官釋憲 一定會以一個大絕招判定該法違憲"違反比例原則"我知道一定有人會海砲但別忘了 這是台灣人最愛講的人權
這樣來說好了 ..............飆車 不也要 ? 那還有 強盜 強劫 闖空門 性侵害 不也要 ? 闖紅燈 超速 也一起來好了 ......講都講不完了 如果酒駕被修法 無期 那我會抗議 因為那些 強盜 闖空門 詐欺的 影響更多人 都沒判死刑了 說得過去嗎? ........酒駕是不好 但是社會亂象一堆 那不更要修法死刑了 請三思!!有大大講的很對 受害者 當然會想給對方死刑 那如果是自己的家人呢 ? 請問 +1 同意的那些人 還會同意嗎?? 人非聖賢 ......與其這樣 我建議不如....要玩就玩大一點 犯罪即死刑
與其消極的用負面方式來處理還不如轉正面的方式來輔導由政府及民間團體大力輔導成立所謂派遣司機公司只要收費合理有制度有保障我想民眾應該樂于買單當你有開車而且你有喝酒的情況打電話給所謂的派遣司機公司他們就會派一輛車子及多一位司機來幫你開車回家收費可以比照計程車收費X2類似方式來處理也不失為一個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