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樓主 通常這種不會只有一次且是累犯.....真心要道歉,少說也是帶上水果之類,其次...絕對不會回嘴,以禮相待 ( 以理相待 )上法院對方就會有案底,傷害罪是其一,其餘...就看怎麼判決了,如果對方有錢,接著上訴...大概又沒啥事了。 (有錢人不怕法律)其次這種沒啥罪,最多關了幾天要不然罰金而已...有案底才是真的。傷害罪..可以說不重,可以翻翻相關資料,我翻過了,傻眼而已,看完後的感覺就是,不是被打就是得確定,能一招讓對方倒地不起,辦不到就得跑或者裝俗辣,是要讓家人看著自己的傷殘還是看著對方傷殘 老實說,網友有沒有針對這方面寫信問過相關政府信箱 ? 回應的超級官僚....
查了一下!應該是刑事,這種傷害罪,應該是緩刑六個月.調解無效應該是會送法院,有拿調解不成立證明嗎?一個月後開庭法官應該也會先請當事人調解看看,再不行就開始走法律程序了.順便說一下,去做一些檢查,一年前友人車禍,當時已經解決.不過最近發現白內障,因為當時撞擊頭部壓迫到視神經.這是始料未及的.houserudy wrote:過去了解一下感覺滿好笑的.....超車不會逆向?(除非是道路非~~~~常的寬,或是他的車會飛!!!!!)輕輕摸一下安全帽鏡片會破?(我是天生神力啊!!!!!)聽到他們講了這些我更不想和解接下來就要看後續處理情況了...(恕刪)
很多人都是挑人欺負的,看人家騎摩托車的,又是2個對1個膽子就大起來了,還敢搶你的手機,阻止你報警,通常到這個階段警察也不敢一定要雙方和解了,這種無膽的惡人終於踢到鐵板了,不過建議版主,如果下次遇到這種糾紛,對方下車時手上有傢伙的話還是先酸保命在說,千萬不要為了為民除惡而送命或重殘了。
當初會報警也是因為他動手才會報警但是今天不想和解是他講的話感覺都是想要推卸責任超車沒有逆向?!(有住桃園的人也有開車的,可以試試看,在民生路超車不會壓到對向車道或是逆向,我只能說我服了他.....)輕輕碰一下安全帽會破?!(是我安全帽太爛還是你力氣太大.....)假如是慎重道歉的話不因該再說這些話來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