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不清楚交通法規的人多以為撞人就是不對...我想這個case也是,CV8車主一開始認為自己撞到別人所以想認賠~因此就算寫了字條也只能證明該車主在那當時認為他有責任,並不代表事實為何,當然,責任認定要等鑑定報告~"後來她又改口說我任意變換車道~~~她是直行車........."若此描述為真,那不叫改口而是發現事實囉~很久以前我同事在閃黃燈的路口攔腰撞上前路口為紅燈的車子,鑑定結果是對方要負100%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