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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撞死逆上國道騎士 不起訴~~~~(不要刪我文啊>"<)

因注意而未注意

這一句話真的很屌,那是問這一句話怎麼對方也不來自己反省

在不該出現的地方出現,出了事還怪別人那真的很厲害,那以後去平交道就好啦,去撞火車然後再告司機說你(因注意而未注意),看看他會不會理你,本末倒置的事情也不1 2天了,看看現在的新聞,許多特權貪污了還沒事,
moto777 wrote:
你分析的狀況
看起來是很合理
的確是該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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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會不會有跟本就是刻意騎上國道的人
都以這個論點來當藉口..
騎上國道的機車會愈來愈多...
該不會都是說誤上為了安全...
結果三天兩頭就誤上一次

我主要是針對於"不小心"騎上去了的駕駛,
提供一個"相對安全"的概念,
車輛間速度差越小,駕駛反應時間越長,事故率越低...

至於會不會有人為此天天上去?
那不在我的討論範圍,我也不鼓勵這麼做,
跑一次過路費3000元,我覺得這個錢拿去抱女人會比較爽快...

你放心.......台灣有一群人每天上班都會機車騎國道!!!!

沒辦法.........只有國道可以到的了上班地點!!!

不像其他休息站有小路可以上......



不過還沒看過已經出事了= =,很正常啊...........




新聞有播.....懶得找連結點!!!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一下
未滿18歲請在父母指導陪同下與本人聊天 本人非專業聊天人士 不承擔主動找話題 主動打招呼之義務 謝絕三問一答制 謝絕在聊天時使用"喔""
孬豬 wrote:
有些地方上高速公路的...(恕刪)


那也應該向國家索賠才是
不是對開車的車主
aglow wrote:
你放心..........(恕刪)


妳講的應該是國道五號的收費站的收費員吧@@?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Ah-luba wrote:
猴~~~沒用功......(恕刪)

不是啦~ 我是說交流道上迴轉的
就算速度不快... 視線死角跟車道寬度也絕對讓騎士駕駛皆有很大的危險!!

另外我也只能期望不小心騎上去的人注意一下.. 寧願交出幾千元過路費
而不是逆向,倒退嚕等方式...害人害己....也跟自己的錢(事故維修費用)跟生命安全過意不去
你是白癡嗎
mattttam wrote:
不是啦~ 我是說交流...(恕刪)

喔喔,交流道上迴轉.....後方有來車,肯定是會挫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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