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 Chen wrote:小心那些嘴砲都是霍格...(恕刪) 說法1:這出氣這麼大~沒顏射亦會射到腿~說法2:就算不顏射~沒防燙蓋萬一燙到要如何...說法3:轟隆隆的聲浪是安抓~又不費跑~說法4:阿是錢多喔~區區個速克達改這個浪費錢~改到汽車上還比較值得~說法5:實在想不出這樣改的目的為何?彌補內心空虛或是那話兒不夠魄力的慰藉嗎?
iqlover wrote:改裝管本身就是違規,...(恕刪) 改裝管違不違規尚有法律上的模糊地帶觸媒在不在,排氣檢驗會過就好噪音大不大,你是哪隻耳朵聽到了?換支排氣管就算變造車體,那麼我們家裡的老訊光排氣管銹斷了就非得買一支4.5000塊的原廠管,而不能到材料行買一支600塊的社外管來換嗎?
不是只有明文規定排氣管需要有防止燙傷蓋角度不能跟原廠差異太大(也就是本來是30度平平的硬要翹成70度以上)噪音分貝檢測要改可以阿要改的合法化警察對你沒辦法那就ok啦怎總是有這麼多喜歡喇東喇西的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