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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晚上車被撞了,但對方及其家人的反應實在是.......

今天晚上開車帶著全家人要去內湖大潤發2館吃晚餐順便採買一些東西
將車開進平面停車場繞了一下
(有去過的網友應該都知道 那是一個只能單向行駛的停車場)
剛好左前方有一台車準備離開
於是我靠邊暫停(我還有特別將車儘量停靠邊一些)
當時時間是傍晚六點左右 天還沒有全暗
我有打開大燈 也亮起了雙黃燈
後方也陸續開過去了兩台車
就在第三台車接近的時候
就聽到碰一聲 是的~~ 就被撞啦

內人先往後走了過去 後保桿左側凹了一個約15*15公分的洞
對方車上也是坐滿了一家子大小
開車的是位年輕的先生 大約20出頭歲
身材還蠻高壯的
內人開口: 先生! 我們車停著你也能這樣撞上來喔?!
對方: 啊誰叫你要停在這裡啊!!!
內人的妹妹(她是車主) 一看對方一點不好意思的態度都沒有 火就上來了
經過幾句話的交談後看的出對方沒有和解的意思
雖然對方的媽媽(應該是吧) 一直說 唉呀 大家好好講啦 不要火氣這麼大
但是對方駕駛態度一直很強硬
於是我們只好先報警 然後用粉筆將兩台車的輪胎畫好記號後 各自將車停到車格內
等待員警到來

約莫15分鐘後 有兩位警員騎著機車過來了
開始問事發情形 我方描述完後 警察先生問對方駕駛的意見
以下是對方的說法

對方駕駛:我要左轉,沒有看到他們的車,而且他們不應該停在那個位置啊
對方媽媽:對啦對啦! 而且他們車又是黑色的,怎麼看的到啦
(聽到這種對話小弟真是一整個~~)

警察: 那你們現在有要和解嗎???

對方: 看他們啊!

我還以為對方態度軟化了 我就說 只要你們負責把我的車修復就好

結果對方駕駛說 我為什麼要修你的車?!
我說: 哪你的意思是??

對方: 因為你不應該停那邊 (他一直強調我停的位置'有一點'靠近轉角 是我的問題)
我: 所以??
對方: 那應該我們各自修各自的車就算啦!!
我: 在你之前有兩台車都開過去了 你要是覺得我有檔到你 或是你的車比較大
轉不過去 您可以按聲喇叭吧??
對方這時還是堅持不要跟我們和解 我們只好請辛苦的交通隊女警員製作筆錄
移送肇責委員會處理
(題外話: 那位年輕女警員 跟 jolin 的名字 同音 還只有最後一個字部首不同 還蠻有趣的 作筆錄時還跟她小聊了兩句)

總之 最後總共浪費了我兩個多小時的時間,女警離開後 我們還有跟對方講了一下話
交代了一下之後維修會請他過來確認的細節
這時他的態度明顯有好了一些 (不知道是不是做筆錄時 員警有跟他說了什麼)
我也耐著性子好聲好氣的跟他談了一下
但是他仍然堅持的覺得 因為我們車停的位置不適當 才會造成他們撞到
所以應該各自處理各自的車

我說 那我打個比喻 如果你在馬路上開車 路邊有一台違規停在紅線的車
結果你撞上去 也應該一人一半囉?? 人家紅線停車被開單 了不起繳個罰款3000元
被你撞了一下 要修50000 也是他自己要付囉??

對方 還是一臉很疑惑的表情 不為所動

於是我揮揮手 說 沒關係啦 那就請您等30天後的裁決再來談吧~~~
開車閃人 結果弄到快九點 晚飯還沒吃到

我只能說~~~~ 遇到這種有理講不清的 還真的是很ooxx

(明天還是來去拜拜好了..............唉)


ps :
補上一下當時的位置圖
(不好意思 小弟是電腦白痴 只會用小畫家畫好用照相機照下再上傳)

2/23晚上車被撞了,但對方及其家人的反應實在是.......

2/23 0920補充 我方車子撞到部位的照片
2/23晚上車被撞了,但對方及其家人的反應實在是.......
2009-02-23 0:56 發佈
只能說 都有錯 但他錯的成分為多
事故 下車態度 決定一切
聽您說起來 你會贏
假如你的位置真的是停在轉角處...
那你應該不會有穩贏的,差不多一人一半...
因為轉角處本來就不該停車...
不然為啥拖吊都要先從停在轉角的先拖....
那如果他硬凹你"比較靠近轉角",那就不一定啦...
如果有保險那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補上一下當時的位置圖
(不好意思 小弟是電腦白痴 只會用小畫家畫好用照相機照下再上傳)



補充一下 並且呼應樓上網友的回覆
有去過內湖大潤發2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那邊的實際情形
雖然是單方向車道 但是車道是蠻寬的而且是開放的空間
並沒有柱子或牆等遮蔽物
而且我前文有說 我還特別有停靠邊些 也沒有擋到其他車輛前進
(前文有提及在對方撞到前 已有兩台車通過)

康寶1127 wrote:
補上一下當時的位置圖...(恕刪)


這大概是轉彎速度沒慢
一轉角度又大...看到來不及就親上去了
不過轉角處還是少停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無敵e小秉 wrote:
這大概是轉彎速度沒慢
一轉角度又大...看到來不及就親上去了


哈 小秉兄 許久不見啦 你的馬三 應該改到我認不得了吧!!

實際的情形還真不是這樣
(所以我才一直強調要去過的就會知道)

1.對方速度很慢 因為我有從後照鏡看著他的行進
速度絕對在30 甚至20以下

2.我前面已經有說了 那地方是整個平面開放式的
所以沒有轉過來了才看到車的這問題
事實上在前一個彎道時就看的到我的車在閃燈了

我比較不能接受的是對方的那些說詞

今天是因為我想說不要擋到後面要過去的車 所以才靠邊停著
看來我應該學有些車主 直接暫停在路中間 等車位空出來在停好
就不會被撞到了吧 哈


其實很多事情可以大化小 小化無
但是先決條件是雙方態度,態度決定一切
只要其中一方態度很差,通常事情都有得吵.....
感覺對方反正不凹一下一定要賠
凹一下還有機會不用賠
這有意思...
不過樓主暫停的位子,以內湖大潤發來說,還真的很難不看到你,加上你有在閃燈不是嗎?
停車場不知道適不適用一般道路法規
這是一個左彎的單行道,樓主暫停的位子,嚴格來說,應該不算"轉角處"
判決結果出來後,可以分享一下嗎?還滿好奇的


假如樓主是停在紅色框框的地方

那才叫@#%@#%~~
畢竟紅色框框的位址才是真正的視線死角



康寶1127 wrote:
哈 小秉兄 許久不見...(恕刪)


當然我是猜側而已....

你這id乍看眼熟呀..

不過車依然還是那樣沒變動到

動裡面人家也看不到呀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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