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前一個禮拜買了一台中古休旅車買時儀表為3萬多,我事後聯絡上前車主,以及調閱保養廠的紀錄發現里程數在6萬以上至少接近8萬。當下的心情真是差到極點...請問這算是詐欺嗎?又我是否能要車商把購買時的金額全數退還?
我也是過來人~又被我抓到原廠記錄~之後完全不接電話~之後告到法院去了~不要存在以前的舊關念,以前會認為告不贏~他們也會說你們去告也告不贏~但你查查yahoo知識,法律是會修正的~有里程證明車子被改的記錄一定會贏喔~只要有這份資料檢察官開庭就會要對方認罪~後來他又把車子買回去了~但這樣有點累~來來回回拖很久~要不是我們有認識調查局的人~不然也不知道要拖多久~我共花了3個月吧~以下有三個方式~1.消保官~(但需同區域性,不然就要到賣方的區域~針對有店面的~)2.調解庭~3.刑事告訴~因我是跟個人買,對方又給假地址,第一項無法使用~還好有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以下是我進行的方式調解與刑事一起來,因他們是互不干擾,這樣比較省時間~因刑事一定會比較慢,所以調解庭一定會先開~若調解ok就可以刑事和解~若調解不成刑事庭也沒多久就會開,開庭你也可以跟檢察官說因他不願調解~若檢查庭他又死不認~那檢察官還是會起訴他~因事證明確~但檢查官還是會問他願不願意和解~若願意就賠錢了事~不會有記錄~但一定要跟檢查官說拿到錢才願意和解,不然又要去法院煩死了~他會給你一支電話號碼,收到錢打電話給書記官~這樣就算和解~沒多久會收到判決通知~
自售達康 wrote:大家好,小弟前一個禮...(恕刪) 請參考:刑法:第 339- 3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告告看囉 !
我之前也是去買台福特的中古車 我是帶會修車的朋友去看 我哪台車儀表車商有跟我說之前有換過所以不準 5年跑6萬多而已 但最主要的 引擎變速箱 也無撞過狀況都很好所以才會買 大部分中古車商 很多都會調表 不然就是有撞過的 所以找中古車要找會修車的去看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