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雷射取締之疑問~~

常在高速公路南征北伐的,常看見紅斑馬停在路肩,裡面的人就半開車門,拿著雷射往後面的來車猛開槍~~

請問他是測到超速然後欄下來開單嗎?還是測到超速接著拍照啊?

可是我並沒有看到照相機啊?何況那麼遠也對不到焦吧?還是雷射有內建照相機啊?

請知情的大大分享一下~~

PS:我有一次從湖口往楊梅的路上,相信有開過晚上的都知道,那段路都是暗不拉嘰的,
從後視鏡看到一台車高速追上來,心才在想開那麼快幹嘛?就在超過我不到十秒,路肩突然來了一道晴天霹靂,比SB800火力全開還閃~~
定眼一看~~靠~~有一台紅斑馬停在路肩~~我居然都沒發現~~車頭地面前擺了一個箱型物~~我猜想是照相機吧~~還好相中人不是我~~呵呵~~
2009-02-13 16:18 發佈
沒記錯的話...
那種手持雷射槍...
只是單純的測速...
警方另外有雷射測速+照相的機器...
有錯...請指正...
PP&ORIS wrote:
常在高速公路南征北伐...(恕刪)


手持的只有測速功能,只有三角架可以外掛PDA及鏡頭拍照.
不過不要以為你不是跑第一台就不會被攔,因為並沒有拍照功能,搞不好超速的是前一台,而被攔的卻是你,
所以看到那種最好還是減速,不要跑在車潮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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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1020 wrote:
沒記錯的話...那種...(恕刪)

+1
這二種虧
我都吃過
手持雷射槍是警察會用紅色冰淇淋攔停

PDA+DIGICAM或是三角架雷達測速器是以相片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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