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過年了小弟卻遇到衰事
昨天,也就是1/22,晚上6點20左右我被車撞了
地點是在民權西路與承德路口
我是行人,綠燈時走在民權西路西往東方向的斑馬線上要穿越馬路時,被一輛計程車撞上
我穿越時有輛在民權西路上的公車也要右轉停下來在等我,一過這台公車我就瞬間被急速右轉進來的計程車撞飛(所以他應該是沒看到我,視線被公車擋住了)
他速度非常快,我整個人被撞飛,測量距離是我飛了7.5公尺
但如果算上我的身高和我走在斑馬線中間,我大概被撞飛10公尺
事後我才知道計程車擋風玻璃和後照鏡都破了
警察很快就到
筆錄也都做完了
我現在有點擔心的是計程車司機要請義消做偽證
因為他當場跟警察說我沒走在斑馬線上,他也開很慢
我當時躺在地上痛苦呻吟,但仍然超氣的大叫說你說謊
我被送進醫院時,他竟然說他有目擊者是義消,可以證實我沒走在斑馬線上
我氣的當場開罵
我現在是怕義消很多也是開計乘車的,做偽證的話我是否會不利?
凌晨2點多我從馬階出院了
目前外傷不多,我的手和肩牓因為撞破他的玻璃有外傷
全身疼痛,最痛的地方是左大腿臀部骨盆那邊,也就是撞擊點
x光並沒有看的見的骨折,不過醫生說下星期四要再做回醫院什麼掃瞄的
目前還是沒辦法走路,腳腫的很厲害也很痛
我看整個過年都要待在家養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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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需要能還原事實的目擊者 如果當天有目擊者看到,請拜託跟我聯絡,謝謝~感激不盡~
另外這種車禍要如何處理?
和解金大概要談到多少?
對方蠻那個的,他竟然說包個600元紅包給我就要打發,我當然是當場拒絕
我很氣他的態度,這麼明顯的過失還想要硬坳
從頭到尾沒有半句道歉
不管行人是不是走在斑馬線上, 計程車都要負擔最大的過失責任吧!
因為:
1. 行人穿越馬路時是綠燈(對行人而言)
2. 因此合理推斷計程車方向是紅燈
3. 又因為他和公車都可以右轉, 所以推斷是有右轉燈號呈現綠燈狀態
4. 右轉車輛會撞到行人, 表示是在路口
5. 既然在路口, 又是在計程車呈現右轉的時候撞到人 --> 必定是在斑馬線周圍
除非,
1. 斑馬線離路口非常遠 --> 民權西路與承德路口不會有這種現象吧...
2. 沒有斑馬線 --> 但是不代表計程車依然可以撞到人
然後:
印象中那是個大的路口, 監視器爆多 --> 把監視畫面掉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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