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聽聽大家的意見...
小弟本身是蠻讚成的啦..
不然..罰錢..有錢人又不怕..酒駕撞死人..了不起賠錢嘛!!
這樣子對於守法的無辜人士不是很不公平嗎??
That's All.
有人因為天氣冷喝了一碗燒酒雞
喝完後身體暖暖的意識也十分清楚
稍後他需要開車去完成事情
他很守法的開著他的小車車在台北市街頭
結果天外飛來一台摩托車(不知從哪冒出來的)
結果出了車禍把人給撞死了
酒測結果有喝酒的現象
阿,他要被判死刑了

因為燒酒雞加上白目的摩托車騎士
所以他死定了
以上只是可能
不排斥這種法令
但是所有的規定要明確
不要有模擬兩可的條款
不然有錢人還是能脫罪
沒錢的就當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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