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看到報導說,報廢車的車籍資料中的車主,要跟買新車的車主"同戶籍"才可,也就是說樓主的車如果只是給別人開,但是沒過戶且車主還是你或同戶籍的家人的話,應該還是可以適用。只是你都讓別人開這麼久了,如果強行把車子報廢會造成問題就是了。當然如果對方同意,你就可以這樣作。但是,法案還沒真正通過,詳細的條文現階段還有未知數。
車還是你的名字,買新車當然就會有益處但如果中古價超過三萬那就不用多此一舉了開板大可以請中古車行開價這樣就很好評估了不過就算是車價低於三萬這個政策何時會三讀通過沒人知道用時間來換這種不確定的事情感覺很差如果想買新車還不如趁年底優惠多的時候多跑幾家車廠看看搞不好會讓你有意想不到的優惠出現多爬爬文看看你想買的車可以談到怎麼樣大大們都會很樂意貼菜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