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請問在高速公路遭到惡意挑釁導致發生事故,有任何法規可以懲罰這種人嗎??

事情是這樣的:

女同事在10/21晚上九點多開著swift, 車上載了家人從國道4號要轉國道1號回豐原, 就在國4轉國1交流道的時候, 一台停在閘道口旁的銀色altis(車牌就是6655-UA)突然開動後就緊盯著swift的屁股, 同事的老爸就吩咐不要理他慢慢開, 結果那台惡劣的altis下來國1後竟然開始在路上蛇行並且左右亂切亂鑽, 同事嚇到了, 趕緊放慢速度並且遠離altis的行進路線, 那台可惡的altis最後竟然直接從內側切到同事行駛的中線車道前面並且直接就急速煞車停下. 因為同事原本車速就很慢所以在緊急煞車後也停住了(並沒撞到altis), 當同事還沒回神過來時, 一台後方的大貨車卻因為煞車不及所以直接從swift屁股撞上, 並且又往前推撞altis!

後來的事情就比較扯了, altis被推撞之後竟然油門一踩就加速逃跑了, 同事和大貨車司機在報案通知國道警察後, 過了不久就回覆說在員林路段有攔到那台altis, 但是開車的人不在車上已經在家裡睡覺,被攔下來的車子上面有3個人都不是當時開車的人! 真是見鬼了~

過不久到泰安休息站的國道分隊作筆錄時, 大貨車也說看到altis一路做危險挑釁的動作, 但是當警察問到為什麼他既然看到還會撞到時,大貨車司機就無言了. 結果在泰安分隊等了2~3小時候終於看到那台可惡的altis到來, 後方保桿確實是被撞爛了沒錯, 警察就問為什麼要逃逸, 竟然回答說他不知道有被撞到,後來又改口說是被一台白色的車子撞到(同事的swift是鐵灰色),反正言詞反覆,但....當時駕駛的人還是沒來~靠,這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 警察在做完三方的筆錄後就說刑事局會再通知三方做案情的釐清,然後就解散了~.

車子當晚已拖回太子等待鑑定後修理,相關車車的受傷情形如下圖所示:

請問在高速公路遭到惡意挑釁導致發生事故,有任何法規可以懲罰這種人嗎??
車子後方車箱完全凹陷內縮,當時後座坐他老媽和一個小朋友~

請問在高速公路遭到惡意挑釁導致發生事故,有任何法規可以懲罰這種人嗎??
從車內看後車廂情形,天花板都已經凹陷~

請問在高速公路遭到惡意挑釁導致發生事故,有任何法規可以懲罰這種人嗎??
左側受傷情形, 駕駛座車門無法關閉,其餘車門同樣無法順利開啟
請問在高速公路遭到惡意挑釁導致發生事故,有任何法規可以懲罰這種人嗎??
音響主機及手套箱都被震到脫離

請問在高速公路遭到惡意挑釁導致發生事故,有任何法規可以懲罰這種人嗎??
前保桿受損情形,冷排凹陷,底盤輕微變形

目前已經確定的是,swift的理賠要由後方大貨車買單(沒辦法誰叫他煞不住), 雖然有保險可以理賠,但是有可能因為車子折舊的問題會有維修費高於理賠金額的問題!

最不能原諒的是駕駛那台altis的車主, 竟然一直都不出面而且也不知道為什麼國道警察就這樣放過(縱容?).
女同事直到今天都還心神未定, 她的家人除了爸媽有一點小擦傷和驚嚇外,還好沒什麼大礙, 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雖然賠償要由大貨車負責, 但是其實一切罪惡都是由那台altis開啟, 偏偏又拿他沒辦法, 所以想請教網上的其他達人, 對這種拿別人生命開玩笑的人渣有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可以治他咧! 心裡實在是氣不過阿~
2008-10-24 2:09 發佈
這車也蠻耐撞的

以後遇到挑釁沒辦法比他狠的話 就相機拿起來蒐証吧 至少上法院還有利自己

那台奧車6655-UA應該算是肇事逃逸吧 他們還假笑 反正掛名車主要負責

把故事跟車牌跟撞你的那位卡車司機講吧 他也蠻倒楣的

他們每天在路上跑 卡車司機動員起來很快的
sunferio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恕刪)


建議公佈該頭又大車上三人的姓名.住址.電話.任職公司.上下班路線!
撞成這樣,我看就不要花修理的費用了

覺得報廢換台新車吧!!!!

不過,小弟好奇的是

即然 大貨車也說看到altis一路做危險挑釁的動作

怎麼還沒保持安全距離及降低車速!!!

從照片看來,撞擊的力道不輕

**********************************

小弟是認為

對於這種開在路上的腦殘車主

如果沒有錄影,說真的很難定他過失

因為你是後撞前,在毫無證據下

對方可以說有阿貓阿狗之類的,所以急剎

以台灣的法律,根本無法判他什麼

反而是版大還要賠償給他

但如果有的話,情況可就大不相同



只能說中招了,被耍了! 這種情況 , 不難躲避 , 當下只要高速擺脫他即可 , 駕駛人技術不佳或不想冒險 , 也可立即路邊停車! 高速公路路肩亦可停下 , 自然會有拖吊車或警車關切你 , 這也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方式 !
路邊停下等個十分鐘 , 順便記下對方車號打電話報案 , 說危險駕駛 , 等待的時間 , 找麻煩的車自然會沒耐性 , 另尋目標去騷擾 , 沒必要在他附近一起前進 ! 跟著一起前進 , 自然很容易中陷阱 , 就這麼簡單 !
建議若是有這種事
先記下車號
找個路邊人多的地方暫停
請車上人立即報警
告知所在地
車門鎖上
等警方來處理

這種人真的是要嚴逞,一點道德水準都沒有~~
不過看板大說的該車是在交流道處等候,隨即尾隨跟車來看,似乎早有預謀,
會不會是在國4路段便有誤會或是其他原因,讓這個腦殘的在交流道等版主的女同事~~
不然就真的是遇到肖仔了

sunferio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女同事在10/22晚上九點多開著swift, 車上載了家人從國道4號要轉國道1號回豐原,

所以你不是當事人,所以原PO者只是聽說= =
那我也談談我聽說朋友的遭遇好了...因為搞不好是你同事太白木
我朋友去年從北部要到南部遊玩...他開喜美的車,不過他還蠻守規矩的開,沿路也沒左閃右移
途中當然會經過收費站,大家應該知道快到收費站要減速慢行,多少我忘了,反正有告示牌會提醒,好像40吧?
結果有一台白目小車(GETZ那種)沒減速也就算了,還隨意變換車道,快收費的時候插隊到我朋友前面準備過收費站
不過也因此開啟我朋友那不肯吃虧的心理,賭爛的心一起,就馬上飆到小車的前面,
然後龜在她前面,小車要換車道就跟著換到她前面,耗到後來那台小車就自動減速,不敢再跟進了,
我朋友就想說算了,結果第二個收費站,好死不死,那台小車又剛好插隊到她前面過收費站
我可以肯定的是我朋友是依照國道交通標誌進入收費站的時速從100、80、60、40依序遞減的,
不是一到收費站就只有時速40在那邊龜,而且也只有那台小車在那邊亂鑽(我朋友說那台小車女生開的= =)
也因為這個第2次白木,我朋友超不爽的,沿路趕上去之後,按喇叭超車到那台小車前面
停在路肩等小車,等他上來之後繼續叭他,在她前面踩煞車,直到那台小車在也不敢跟上來

以上的也是我聽朋友的轉述,大家就當故事聽聽就好,我也沒其他意思,也不要跟我吵
所以我覺得,如果沒事,對方不一定會挑釁你同事,當然這也有例外,不過在普遍的認知之下...因該事出必有因
s711060 wrote:
所以你不是當事人,所...(恕刪)


是的! 我不是當事人沒錯! 我是事後接到同事的電話需要去國道交通警察分隊接她家4口回家. 到泰安休息站的時候就看到那台altis和已經上拖吊車的swift!

當時筆錄都做完了, 但只有altis那台車不是駕駛者做的筆錄,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也只有我同事和大貨車司機簽名! altis車主那欄是空白沒簽! 如果altis 車主自認沒錯為何不敢出現? 我們還強烈懷疑是酒後駕車或是其他因素. 而且那台altis 的後保桿也爛的差不多了, 他們一開始說不知道後方有被撞的說詞就太瞎了!


我同事白目嗎?? 如果你車上載著兩個老人家和一個7歲的小孩應該不會隨便做一些好勇鬥狠的動作吧!
除非是開太慢擋到那台altis, 問題是他們整路根本就沒看到那台altis, 更不用說有去擋到誰了!

好吧! 就算照著國4的速限開70~80公里太慢讓altis車主覺得不爽, 可以在高速公路上玩這種會出人命的動作嗎?
如果只是我同事這樣講就有可能是個人主觀意識, 但是連大貨車司機筆錄都是相同陳述! 套句選舉的話, 再野蠻也不能XXX!

發這篇文章是想要替同事抱不平, 明明碰到一個危險駕駛的奧車, 卻偏偏拿那台車沒辦法! 真的是賴皮兼不要臉的人最大嗎??唉
Altis駕駛不敢出面? "有可能"是有喝酒吧!
如果整件事如樓主所說,真的還滿詭異的!
感覺那台Altis是故意停在那邊等你同事的...
如果不是之前有過節,要麻就是遇到瘋子,不然就是喝醉酒的...

只能說人沒事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烏龜守則- 1.上交流道後一秒鐘內絕對要切入內線! 2.並肩同行,慢活多悠閒!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