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台灣這麼多年, 我算是很難得的 3 棲類駕駛了 - 我有在開車, 也有在騎摩托車, 也有在騎腳踏電輔車. 至今光是電輔車的騎行里程也累積超過 1200km 了, 其他開車, 騎摩托車也都各有 80000km 的累積里程經驗
但感覺蠻難過的是, 在自己土生土長的這塊土地上, 總覺得台灣過去幾十年以來, 光是在交通這個領域上是根本沒甚麼進步的.
光是 "禮讓" 這件事情, 如果沒有在強力罰則下 (比如說禮讓行人過斑馬線) 想必台灣至今還是跟落後國家差不多.
每次不管是自己親眼看到路上的交通事故, 或是自己親身經歷危險的 moment, 總是會搖搖頭心裡念叨, "怎麼會這樣?"
我本人有 3 國駕照, 台灣, 南非, 中國大陸, 所以共累積的各國駕駛總經驗也不會比任何人少, 所以我要說的, 是站在一個 "以第 3 外人眼光來公平判斷每一個國家交通法規的正常合理性" 如果你只是哪種畜生類人種 (青甚麼蟾甚麼的) 只會說 "那你就搬去哪國住呀" 這種低能兒回復, 我們心存善念; 願老天爺下輩子給你一個正常的腦袋瓜, 至少能學會跟人正常討論溝通.
這一篇主要是要跟大家聊我們台灣高速公路的法規管理問題
在台灣的高速公路上, 最常見的 3 大問題, 第一大就是內線車道龜車不禮讓, 第二就是一次連續切換 2 個以上的車道, 第 3 就是在隔壁車道兩車安全間距之間切入
別小看這 3 個問題, 這 3 個都是非常大的問題, 而且在多國駕駛環境下都是大忌, 一定很容易被開重罰單!
高速公路一般都會保有 3 車道; 正常來說就是要給 3 種不同車速的車都有個安全行駛的車道; 以我最開始大量駕駛經驗的南非來說, 維持在中央車道是最安全也最正確, 外車車道就給慢車 (重型車輛如公共巴士貨車, 小車開不快, 老人長輩開), 中間車道就盡量維持合法最高速限 (速限 120km/h 可以誤差 10km/h 就是以 128 - 130km/h 行駛) 然後內車道是最快速車道, 雖然有速限上限, 但有沒有被抓到嚴重超速就是警方的工作了.
有個重點, 在南非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 就算你開 130km/h, 有後車高速靠近, 一般正常駕駛只要透過後照鏡看到, 99% 都會禮讓快車.
學生時代有一個台灣同學, 有天下課有點急事要趕回家幫忙, 他開 BMW 7 字頭的車所以夠安全穩定, 他一路高速公路就開到 150km/h, 在內車道所有的車子都禮讓他. 突然他透過後照鏡看到一個黃色的點快速逼近他, 他一樣下意識馬上準備禮讓, 結果是一台時速至少 180km/h 的超跑經過, 隨後他再切回內車道繼續以 150km/h 開回家.
這點跟台灣人的觀念就天差地別; 台灣人會想說我就已經在最高速限行駛了我憑甚麼禮讓你, 更何況你一定是超速了! 但外國人不會有這種自私的觀念, 幾乎一定都是禮讓.
光這一點我跟很多白人同學討論過, 幾乎清一色都會這樣回: "也許他真有很緊急的事情需要處理, 我們就禮讓一下也不會怎樣不是嗎? 給他一個方便, 萬一有天我們有急事別人給我們一個方便, 我們也很感激呀"
"可是他超速違規了呀" 白人同學一定都會回 "那是警察的工作了, 而且他真有超速被拍照到, 那他還是要乖乖去繳罰單, 跟我們沒有關係!"
好, 如果像在台灣不禮讓呢? 那麼在很多國外你一定會被後車閃燈, 甚至按喇叭示意你要禮讓, 如果你再不禮讓一定會被罵, 而且通常一定被認為危險駕駛, 萬一有交通事故, 佔用內側車道的龜車需要負非常大的責任; 重點是你可以一路這樣龜車佔道, 你一定一路會被很多不同車輛問候!
龜車占用內車道並且不禮讓這個大問題, 駕駛跟法規都要各打 50 大板, (但嚴格來說政府需要負的責任占比更多); 我在台灣搭過很多人的車; 發現會時常看 3 個後照鏡的人 "少之又少"
回想以前剛在南非開車時, 這點我就被白人同學噹過, 而且有的會嚴厲警告我說, 你如果不習慣隨時眼睛掃一下, 你怎麼知道危險從哪個方向來? 那你怎麼即時反應?
所以我很感謝我的駕駛觀念是被很正確的駕駛環境給訓練出來的!
但台灣人駕駛的我行我素, 連基本的 3 個後照鏡都不會每幾秒鐘看一下, 一樣那句話, 你怎麼知道危險從哪個方向來? 你要怎麼即時反應? 看看過去所有發生過的重大交通意外, 造成自己心愛的家人朋友重傷離世, 有多少其實是可以被避免的? 台灣人, 切記切記!! 而且如果你沒有習慣隨時觀看每個後照鏡, 你怎麼可能養成禮讓的習慣?
再來就是要噹我們的法規單位, 執法單位了! 到底是哪幾個白癡制定的?
高速公路內車道明明就是 "超車道"
然後一句 "不超車不逼車" "閃燈鳴喇叭警告者會被開罰" 讓這些龜車危險駕駛 並有持無恐的繼續愛怎樣就怎樣
龜車占用內車道行駛, 就算是維持最高速限的都要自己變換車道來超越龜車, 這樣於法於理講得過去? 這樣會比較安全? 然後我們的白癡執法單位就這樣一直不去處理這問題
全世界幾乎所有正常國家, 車道最安全的行駛方式, 幾乎都是以 "速度區分車道" 為主, 也是最安全的. 台灣政府連這點都做不到, 也不去宣傳, 考駕照時也沒灌輸這些重要的基本觀念給大家, 就是日後重大交通事故的重大起因
我可以理解高速公路大家都有權利使用; 哪怕你是反應比較慢的長輩了, 還是就是習慣安全偏慢駕駛的人, 你們當然也有權使用高速公路 (當然還是有最低速限要求); 但最大的問題是你我他的公共交通安全!! 一個最簡單的 "以車速區分車道" 的觀念, 為何我們國家相關單位沒有在學開車, 考駕照時就重點灌輸學員?
最外側車道 - 速限上限 90-100 km, 中央車道速限上限 110 - 130km (看路段), 內車車道 110km 含以上, 並且被後車閃燈就必須盡快安全禮讓
這麼簡單的規則制定怎麼幾十年來都不去做? 一個連交通都無法正常管理的國家, 選舉那麼多有甚麼屁用?
最後附上幾國高速公路駕駛的規定, 取自 AI, 萬一如有錯誤還需要自行確認
還是希望我們國家各相關單位可以多點進步, 在此之前也奉勸台灣人如果沒有跟上國際上的觀念, 就盡量不要在各國自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