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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訓班還沒學好 就出來道路駕駛是要害誰



我看這地形 很像台北市.......


大概是雞腿駕訓班。說停車就停車。


標題:駕訓班還沒學好 就出來道路駕駛是要害誰 (這是原創)非我註解
2026-09-13 17:46 發佈
車上面就寫教練車,

顯然是道路訓練
教練也有責任...亂教一通

路中間能說停就停的?

路上遇到這種車離越遠越好

好在後方不是大學長.不然肯定撞整排
應該是手機掉了
要先撿起來放好
這也是駕訓班的必考項目啊
哈哈哈…
Xantia_L wrote:
我看這地形 很像台北...(恕刪)

位置位於濱江街下交流道處,看來是(金茂榮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貨卡司機患有路怒症,明明就是下閘道需要減速慢行保值距離,教練車或許在道路駕駛中,早就打左轉燈看到閃黃燈減速到停,下到平面車道處的確有畫虛線分隔兩線道,小貨卡車就是如此著急貼近按喇叭,還好最終有煞停不然就是直接追撞前車,看來後方駕駛才是雞腿換駕照才會出來害人喔。
沒有人出生就會開車啦
誰沒菜過
道路訓練本來就是這樣
駕訓班的道路駕駛也是有法定路線的

https://www.thb.gov.tw/News_Content_table.aspx?n=12181&s=259698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於道路若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教練車等車種,應優先禮讓通行,若未禮讓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公路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2項:「汽車遇幼童專用車、校車、身心障礙者用特製車、教練車或執行道路駕駛考驗之考驗用車時,應予禮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略以:「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教練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駕駛人於道路上遇到優先禮讓車種,應主動禮讓,避免遭受罰鍰。

剛好下橋處銜接右轉專用道跟直行道
學員會不知道怎麼判斷很正常,驟然減速或煞車必然發生
所以才會在規定的路線上設有黃底黑字的禮讓考驗車告示牌,提醒一般用路人注意與保持距離請小心慢行

就是因為這些路段上這種狀況非常容易發生
所以遠離、禮讓,先讓他過

不覺得這有什麼好雞腿的
很明顯是拍攝車沒有耐心
就是菜才更要上路駕駛檢討問題
不然要路駕幹嘛,場地內練習就好了啊
駕訓班也有道路駕駛啊,忍耐一下,不是每個人都學得會、學得快,真正的學習,其實是學成下山之後
Xantia_L wrote:
我看這地形 很像台北...(恕刪)


人家就是沒違規! 後面是在叭個屁!
不爽就撞上去看誰對誰錯啊!
norifan

無故停車算違規吧?

2026-09-14 10:31
車道中無故暫停的罰款是僅次於平交道,酒駕和無照的重大違規

沒閃紅燈,沒停止線,沒"停"字,沒倒三角讓路標誌
減速慢行和車道中驟然停車是兩回事,學習駕照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
第 43 條
1.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2.汽車駕駛人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違反前項第五款情形,於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4.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小雞飯 wrote:
沒有人出生就會開車啦...(恕刪)


也覺得應該是路標看不懂要怎麼辦,所以先停下來.
應該不知道急煞後面車子是有速度的會害到人.
說不定教練坐旁邊嘴巴已經在裏頭開幹了.

講到這裡順便提一下在雙北開車最好是練下速讀,幾秒鐘內要決定好你要去哪裡,先換好車道.
不然就是準備被按喇叭跟收罰單.
例如土城中央路往金城路,黃色框是標示或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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