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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檢舉要「24小時時效」與「強制GPS」完全不合理?

此社團的管理員提倡修法,要求檢舉時效從7天改成24小時內且具備GPS自動時區影片才能檢舉。為何檢舉要「24小時時效」與「強制GPS」完全不合理?
為何檢舉要「24小時時效」與「強制GPS」完全不合理?
為何檢舉要「24小時時效」與「強制GPS」完全不合理?
為何檢舉要「24小時時效」與「強制GPS」完全不合理?



連結這篇文章底下的留言我也覺得也頗有意思的,個人強烈推薦大家去看: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MrbaxdNTC/


我認為要求民眾把檢舉時效從7天限期縮短到24小時內非得送件,還要強制規定檢舉影片必須得具備檢驗過的GPS和自動時區。訴求表面上包裝成精進科技執法、讓違規者可以早點收到通知去做出應對,但只要懂一點法規邏輯跟實務,就會發現這完全是在胡鬧。

把民眾檢舉時效壓到24小時內,在法理跟實務上完全是故意刁難。一般人開車出門,有可能是長途旅行、下班通勤或出差,難道大家不用休息、不用工作,當天遇到行車糾紛一回家就得馬上拔記憶卡、剪輯影片、上傳檢舉網站?現行法規給7天,就是為了留給守法用路人合理的處理時間。改成24小時內不送件就失效,擺明了就是利用常人難以達成的極端時限,雖然高喊遏止檢舉魔人但實質上收割普通民眾的檢舉權,好讓違規的人可以靠著這層技術障礙逃避法律責任、讓一般檢舉人知難而退,完全喪失了處罰違規、導正社會秩序的正當性。

再者強制要求檢舉設備非得有GPS跟自動時區不可,這在法律上也嚴重違反了比例原則。我們用一般手機或路口合法拍到的畫面,只要影像能清晰辨識時間、地點和違規事實,在法律上就已經具備完整的證據能力。今天平白無故去限制舉證工具,把門檻拉到一般人做不到的高度,刁難守法舉報者、變相保護違規者,完全是因噎廢食。

交通法規的修改方向,應該是朝向讓大家開車更安全、更守法。這種刻意把限縮民眾權利和精進效率綁在一起的訴求,講得再多正當其核心邏輯仍只是為了方便違規者逃避罰單。這種缺乏法理正當性的神奇提案,在台灣的法治社會裡根本完全行不通。

要抑制檢舉魔人可以,但個人認為實在不適用這樣的方法!
2026-07-11 14:33 發佈
沒有違規就不會有檢舉,根本的"因"還是違規!

違規仔不希望被檢舉,就像殺人犯不希望有死刑!

違規仔從不檢討自己的錯,還要怪檢舉人太機車!

那些因為違規行為,直接或間接造成他人的傷害或死亡,難道就不用檢討!

simonni

沒有違規就不會有檢舉 所以因該由你來主持正義嗎?已陳腔濫調耳朵都長繭

2026-07-11 15:23
A辣愛怕跑

主持正義的是警察~根本不是檢舉人~警察.對於檢舉案件.本來就沒有照單全收

2026-07-13 9:04
這是檢舉魔人自找的,本來檢舉得很快樂,啥限制都沒有,低調檢舉不好嗎?要人點讚?要人覺的你很正義?很神?很厲害?這麼高調一定會被放大檢視你的行為,真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嗎?放屁!都是個人恩怨,違規魔人也不是啥好東西,但有法違規魔人會被罰,檢舉魔人有法約束嗎?想怎麼檢舉就怎麼檢舉不好嗎?幹麻要搬磚頭砸自己腳,開始限制這限制這那,一切都自找的
huang635555

每天看一堆左轉道直行,所以很正常?

2026-07-12 1:15
太多自私的台灣人,
違規就是自私,
想修法減少被檢舉的機會就是自私。
給他們去講 反正講是一回事 會不會改又是一回事 管他的 反正違規仔被檢舉自找的
Ford Weng wrote:


我認為要求民眾把檢舉時效從7天限期縮短到24小時內非得送件,還要強制規定檢舉影片必須得具備檢驗過的GPS和自動時區。訴求表面上包裝成精進科技執法、讓違規者可以早點收到通知去做出應對,但只要懂一點法規邏輯跟實務,就會發現這完全是在胡鬧。

把民眾檢舉時效壓到24小時內,在法理跟實務上完全是故意刁難。一般人開車出門,有可能是長途旅行、下班通勤或出差,難道大家不用休息、不用工作,當天遇到行車糾紛一回家就得馬上拔記憶卡、剪輯影片、上傳檢舉網站?現行法規給7天,就是為了留給守法用路人合理的處理時間。改成24小時內不送件就失效,擺明了就是利用常人難以達成的極端時限,雖然高喊遏止檢舉魔人但實質上收割普通民眾的檢舉權,好讓違規的人可以靠著這層技術障礙逃避法律責任、讓一般檢舉人知難而退,完全喪失了處罰違規、導正社會秩序的正當性。

再者強制要求檢舉設備非得有GPS跟自動時區不可,這在法律上也嚴重違反了比例原則。我們用一般手機或路口合法拍到的畫面,只要影像能清晰辨識時間、地點和違規事實,在法律上就已經具備完整的證據能力。今天平白無故去限制舉證工具,把門檻拉到一般人做不到的高度,刁難守法舉報者、變相保護違規者,完全是因噎廢食。

交通法規的修改方向,應該是朝向讓大家開車更安全、更守法。這種刻意把限縮民眾權利和精進效率綁在一起的訴求,講得再多正當其核心邏輯仍只是為了方便違規者逃避罰單。這種缺乏法理正當性的神奇提案,在台灣的法治社會裡根本完全行不通。

要抑制檢舉魔人可以,但個人認為實在不適用這樣的方法!



其實應該要再加一項,檢舉要實名制!

對自己檢舉的案件負責任
huang635555

alan050505 這傻子哪裡來的腦?還有人按5[笑到噴淚]

2026-07-12 1:16
HemecoKiss

檢舉本來就實名制...您的意思是說要在罰單上面看到檢舉人個資嗎?

2026-07-13 11:04
看到違規魔人在那耍憨就覺得有趣....
講來講去就那幾套,怪東怪西就是不會怪自己。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違規仔颱風假也崩潰,要保重啊!
HemecoKiss

颱風天不太容易檢舉[笑][笑][笑]

2026-07-13 11:05
那社團3不5時跳出來 我都按隱藏還會跳
看到內容很搞笑
出事永遠別人害的

那位管理員常在有人討論罰單時會出現
加入他的社團要廢除檢舉
24小時沒有什麼問題
那麼有正義感
應該馬上檢舉
被檢舉人如果覺得被冤枉
也能趕快保留證據
這樣是公平的
反對的應該是怕被發現自己是魔人
眾所皆知魔人都是雙標黨
HemecoKiss

cdyao 當然可以呀![笑]

2026-07-13 12:20
唬唬生瘋

要求gps,等會就會要求有檢驗了

2026-07-14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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