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獨自"穿越四線道以上的大馬路,就以上兩點,家長該受罰了!監護人失職!AI 摘要六歲兒童在法律上屬於「無責任能力人」,因此不須負擔刑事與民事責任。不過,依據《民法》 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承擔以下三大重點責任:連帶民事賠償:六歲童造成的財物損失或他人身體傷害,父母須負完全的連帶賠償責任。刑事與保護責任:六歲童無刑事責任能力,但若發生違法行為,會由社會福利機關介入輔導。獨處違法:依法不得讓六歲以下兒童獨處或交由不適當之人照顧,違者可處罰鍰及強制親職教育。
貓兩下 wrote:如果是你住在左邊的房子要去對面的診所你會怎麼走別跟我說你會去前方路口的行人穿越道再繞回來那種說法騙小孩可以去對面診所你會怎麼走再加碼一個如果你住在右邊的房子要去左邊彩卷行你會怎麼走你會怎麼走二 中間不是有缺口可以走?前後100公尺無行人穿越道路口可以穿越這個就等綠燈過馬路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