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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證明毒駕無法安全開車,但能證明被檢舉一定開罰

是因為毒駕那麼多人,出事的只有少數嗎
而被檢舉的已經算是少數,所以就一定要開單?
2026-06-02 16:19 發佈
吸毒違反刑法使用毒品罪
吸毒開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交通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屬於行政法範圍
違反刑法與行政法是不一樣的處罰
刑法剝奪行為人的自由權
甚至生命權
行政法只有罰錢
不用坐牢
這樣樓主是否清楚了???
阿臭丸

這就是法律違反人性的地方啊,說的都是條理,卻沒有一個符合社會期待

2026-06-02 17:20
曉得

現在的政府搞廢死,憲法法庭還護航廢死,死刑定讞不執行,這樣有幾個符合社會期待?再說把吸毒跟交通違規混為一談,罰單又不會消失,不是嗎?認定毒駕不會出事就試試看,不過我賭樓主不敢毒駕[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6-06-03 8:56
june-sue wrote:
是因為毒駕那麼多人,出事的只有少數嗎
而被檢舉的已經算是少數,所以就一定要開單?


這種真的沒得吵

一個老人不想活了在台北縣三峽駕車撞死四個國中生12 人受傷。

其他幾百萬個老人要連坐罰,70歲換駕照

雖然大家都認為實在是有夠扯的法律,但是就是沒人出來抗議

法律連沒吸毒都這麼嚴格,你覺得吸毒開車會比較放鬆嗎?



我知道你被開單不開心,所以會來問如果毒駕不違規不撞死人是不是就沒事?
如果毒駕還能不違規、不撞死人,那我比較想問
你怎麼有辦法不吸毒開的比吸毒還糟?
june-sue
june-sue 樓主

嗯嗯,毒駕又違規才能開罰[拇指向上]

2026-06-03 10:02
june-sue
june-sue 樓主

分紅哥都不講話了,是有心事嗎

2026-06-03 10:03
毒駕沒被抓到就沒人知道,
但是吸毒不管開不開車都會被抓,
一樣是有沒有抓到的問題而已。
june-sue wrote:
是因為毒駕那麼多人,...(恕刪)

顛倒是非,根本無須證明,凡酒駕/毒駕/無照駕都是違法違規的,違法違規被開單被逮捕只是剛好而已。

一、 刑事責任(刑法第185條之3)毒駕採「濃度標準制」,尿液或血液檢測超標即屬犯罪。
- 基本刑責: 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 致人死傷: 致重傷處1至7年徒刑;致死處3至10年徒刑。
- 累犯: 10年內再犯並致死傷,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二、 行政罰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違規將受行政開罰與車輛沒入處分。
- 罰鍰與吊照: 機車最高罰9萬、汽車最高罰12萬,並吊銷駕照。
- 拒檢處分: 拒檢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照;10年內再犯罰36萬元罰鍰且終身禁考。

想要抑制毒駕只有把上述以下改成"以上"馬上見效,
一、 刑事責任(刑法第185條之3)毒駕採「濃度標準制」,尿液或血液檢測超標即屬犯罪。
- 基本刑責: 3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罰金。
- 致人死傷: 致重傷處7年"以上"徒刑;致死處10年"以上"徒刑。
- 累犯: 10年內再犯並致死傷,判無期徒刑。
二、 行政罰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違規將受行政開罰與車輛沒入處分。
- 罰鍰與吊照: 機車罰9萬"以上"、汽車罰12萬"以上",並吊銷駕照。
- 拒檢處分: 拒檢處18萬元"以上"罰鍰,吊銷駕照;10年內再犯罰36萬元"以上"罰鍰且終身禁考。
吸毒應該直接關10年,台灣對吸毒的太放任了
我覺得吸毒的有點笨
知道吸毒還去開車
直接坐人家的車不就都沒事了
也不會被抓
記得以前好像電視只有廣告遠離毒品
好像沒聽過吸毒被抓去關
只聽過被抓去戒毒而已
以前有安非他命也有人吸強力膠
我是比較喜歡聞強力膠
有時候味道蠻香的
還有環保去漬油也很香
june-sue wrote:
是因為毒駕那麼多人,出事的只有少數嗎
而被檢舉的已經算是少數,所以就一定要開單?


是因為酒駕那麼多人,出事的只有少數嗎
而被檢舉的已經算是少數,所以就一定要開單?



是因為通姦那麼多人,出事的只有少數嗎
而被捉姦的已經算是少數,所以就一定要除罪?
peppy wrote:
我覺得吸毒的有點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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